16人擅闖州議會案 檳不滿判決輕擬上訴

(檳城訊)檳州行政議員佳日星說,檳州議會遭16名人士擅闖事件剛好已一周年,州政府不滿判決太輕,已寫信要求總檢察署向高庭提出上訴。

他說,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已在5月12日再致函總檢察長,要求在上訴過程中務必呈堂檳州議會秘書馬希斯瓦里及檳州議長拿督劉子建的受害者影響供詞(impact statement),讓法庭做出更合理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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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21日,16名人士突然擅闖州議會,並踩上議長的桌子。16名被告原在刑事法典第448條文下被控,後來控方改為在刑事法典第447條文下提呈交替控狀,16名被告認罪,推事庭判其中15人罰款1500令吉,另一人罰1000令吉。

佳日星週三在記者會說,州政府不滿推事庭早前沒進行完整審訊,包括沒提呈受害者陳述供詞,就已做出判決。

他說,在這起事件上,州議會秘書覺得安全受威脅,議長覺得自尊收到踐踏,希望法庭處理上訴判決時,應考量受害者心理受創的程度,裁定這起事件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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