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人生 完結篇‧廖忠信:出事有保障‧ 醫生須購美醫責任險

隨著美容醫學(簡稱美醫)的蓬勃發展,各科醫生紛紛跨行搶灘,例如婦產專科醫生除了提供接生及婦科治療,還延伸至瘦身、緊膚及去除妊娠紋等項目。本地美醫先驅之一的廖忠信醫生提醒,不管是普通醫生還是專科醫生,如果有額外提供美醫服務,就一定要購買美醫專屬的“醫生醫療責任保險”,不然一旦面臨醫療訴訟,賠償金額動輒數十萬,甚至上千萬令吉,屆時無法承擔這筆費用的醫生,破產事小,坐牢事大。

2008年,新加坡著名化妝師孫福源(39歲)接受鼻子整型手術,把“大鼻”整成“尖鼻”,怎料卻因醫生失誤而變塌鼻,被逼戴蠟鼻長達6個月。他聘律師向操刀醫生達斯索賠,包括賠償疼痛、受傷和精神受創,之後修正鼻子的花費,及認為因達斯醫生不合格進行手術,而索取的加重性和懲罰性損害賠償。達斯醫生最終“舉白旗”,承認在動手術時疏忽,且沒履行合約,法官判孫福源可獲25萬新元(65萬令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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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較普通醫生高兩倍

在台灣,一名婦產專科醫生進行接生手術時,不慎將紗布留在產婦腹中,導致婦人小腸潰爛切除,受害人憤而求償台幣300萬元(33萬令吉)。

這兩個案例可以反映出,醫療糾紛賠償金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遇上沒有購買醫療責任保險(Indemnity Insurance)的醫生,醫生固然會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卻苦了病患,因為他得不到賠償金以作修正手術之餘,還得與人為的生理缺陷共存。

大馬美容醫學學會(MSAM)執委廖忠信醫生指出,要獲得美醫的資格認證和特權信(LCP),除了須有足夠的經驗及年資,並獲得同行的推薦外,醫療責任保險也是一個關鍵。身為一名美醫普通醫生,他以自身的責任保險費為例,指有提供美醫服務的普通醫生(XGP),每年的保費為6560令吉,比一般普通醫生的2155令吉保費高出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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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普通醫生的美醫責任保險費,其實也分為兩種,“如果一名普通醫生的稅前收入,有逾50%來自美醫項目,那為XGP;如果普通醫生有進行小手術或療程如裝置子宮環、子宮擴刮術、內視鏡、墮胎手術及乙狀結腸鏡,同時提供美醫服務(PGP),但美醫收入少於總收入的50%,他的保費則是3770令吉。

“與整形外科醫生的責任保險費相比,這可是相差甚遠,因為整形醫生須繳付6萬4990令吉的保費,是醫科第二高,至於排在榜首的婦產科,每一年的責任保險費高達7萬2085令吉。”

他提到,婦產科醫生若一併提供美醫服務,他就得在7萬2085令吉的基礎上,再附加美醫責任保險費,不然如果他在美醫治療上出狀況,婦科責任保險是不受理的。

自設診所看病又美容

自1999年就涉足美醫領域的廖忠信指出,大馬美醫始於1998年,剛開始時乏人問津,後來隨著肉毒桿菌(Botox)及填充物(Filler)於2004年風靡全球,標榜創傷小且康復期短的微整形美醫治療獲得愛美人士的青睞,從此扶搖直上。

他娓娓道來當年投入美醫行業的經過,“1994至1998年,我在柔佛麻坡中央醫院服務,當時主要附屬在婦產科,在耳濡目染下,逐漸對此科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從此立志要當一名婦產專科醫生。所謂坐言起行,我報考了英國皇家婦產科醫學院院士(MRCOG)第一部分考試,而且還過關了。”

“許多產婦在分娩後,都向我投訴身材走樣及皮膚變差的問題。我剛開始時,會從飲食、運動及藥物下手,但是因為選擇不多,效果受限,我邊做邊學,最終從美醫中看到成果,也得到滿足感。”

購置瘦身緊膚儀器

自此“泥足深陷”美醫的他,沒有報考MRCOG第二部分,決定自行開設診所,堅持看病又美容,“雖然我不能接生及做婦科治療,但是前來找我看病的仍以孕婦居多,所以我對產檢可算是得心應手。”

2007年,廖醫生為診所購置了第一台儀器,主要用作瘦身緊膚。提起這一台儀器,他說當時美國壟斷了國內的美醫儀器供銷市場,所以價格不菲,“我仍記得,這一台儀器為10萬令吉,如今隨著市場的開放,儀器價格相對便宜,這是因為如果醫生不買美國生產的儀器,還可以選擇韓國、台灣等其他國家的牌子,所以在自由競爭的情況下,醫生可以較理想的價格買到心頭好。”

不涉入侵式手術

醫院美醫主任廖忠信醫生坦言,雖然他很早就學會抽脂技巧,但是基於美醫臨床執業指南(CPG),從事美醫的普通醫生是不能涉及抽脂等入侵式手術,所以他不會踩過界,他希望同行能遵從這項指南,做回自己的份內事。

他說,即使是符合抽脂資格的內科或外科美醫醫生,也要有完善的支援系統如麻醉師、重症照護設備等,才能展開手術,不然如果途中出意外,病患無法獲得及時支援,隨時都會丟命。

不過他提及,在新加坡普通醫生只要完成30宗抽脂個案,並獲得同行推薦,他就具有抽脂資格,這一點和大馬很不一樣。

“其實美醫普通醫生不抽脂,還有很多美容項目可以做,為何偏要染指這一塊(抽脂),徒添風險呢?”

須遵循CPG守則

美容醫學主要執業資格認證和特權委員會(Main Credentialing and Privileging Committee for Aesthetic Medical Practice)委員兼整型外科顧問納西爾(Mohamad Nasir)醫生強調,美容醫學不是一項專科,因此投入此行業的醫生若並非專科(如內科或外科),就不能自詡為專科醫生,所以美容醫學專科醫生是不存在的。

“譬如說,普通醫生在接受美醫訓練後,他不能以美學專科醫生自居,反之應詮釋為專注美醫的普通醫生(GP with interest in aesthetic practice)。”

此外,衛生部早於2008年開始就不允許醫生在診所招牌寫上“美容醫學專科醫生”,不過可註明所提供的美容醫學項目。

他表明,美醫CPG還未正式執行,目前僅是一項參考,未來特委會是要確定所有從事美醫的醫生都得遵循CPG行事,不遵循者就會被踢出局。

美醫執業僅限微整形

美醫執業准證只受用於微整形範疇。納西爾醫生提醒,獲得美醫執業准證的普通醫生,只能進行非入侵及微創療程,萬萬不能碰及隆胸、抽脂等入侵式手術。詳情如下:

◆非入侵式療程

-表皮化學換膚

-微晶(鑽石)磨皮

-脈衝光

◆微創療程

-中層化學換膚

-注射肉毒桿菌

-注射填充物(不包括脂肪及矽樹脂)

-達至真皮上層的緊膚療程(射頻、紅外線、超聲波及其他儀器)

-表皮硬化劑治療

-皮膚去斑激光治療

-良性皮膚病變激光治療

-皮膚回春激光治療(包括非剝離式)

-激光脫毛

他說,隨著醫療科技的研發,他日不排除會有更多的美醫療程湧進市場。這些項目只要符合非入侵及微創標準,經過特委會評估並獲得認證,就能列入以上陣容。

內科醫生所獲准進行的美醫項目,除了普通醫生所及的非入侵及微創療程,還延伸至入侵式項目:

-血管病變激光治療

-深層化學換膚

-剝離式激光換膚

-植髮

-靜脈勾取術

-超聲波儀器

-膨脹試劑抽脂術

他指出,投入美醫的外科醫生,當然是離不開開刀老本行,當中涵蓋腹部成形術、整雙眼皮、隆胸(植入物)、美胸、縮胸、抬眉、移植脂肪、植髮、臉部植入術、鼻部植入術、激光剝離換膚術、抽脂、隆鼻、靜脈勾取術及臉部除皺術等入侵式手術。

近年本地醫療失誤個案

2008年初,納閩區前國會議員拿督蘇海里夫人拿汀法蒂瑪(44歲)在雪州巴生一間診所進行除眼袋、腹壁整形術(俗稱拉肚皮)和抽脂手術,但在手術進行途中出現併發症,昏迷10個月後死亡。

2009年,一名體重45公斤的女商人諾萊妮嘉沙里(30歲)在吉隆坡安邦路一間美容院接受第十五次抽脂手術時,突然嘔吐昏迷,掙扎40多分鐘後身亡。

2013年,已婚的女營運經理(46歲)在雪州靈市美容中心簽購美容抽脂配套,並由中心安排特約醫生在毗鄰的診所動手術,在抽脂過程中突陷昏迷,送院急救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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