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死不會忘記鎗手樣子‧死者妻:夫遺言“我的愛人”

(吉隆坡10日訊)阿馬銀行創辦人胡先阿末遭鎗殺案週二續審,死者妻子鍾美娟(49歲)在供證時強調,被告“四眼仔”在開槍時,她是面對著他,兩人的距離僅有2至3尺,因此,她至死都不會忘記被告的樣子。

鍾美娟(49歲)披露,她在鎗手開鎗時,曾嘗試用手撫摸丈夫的胸口以阻止被告開鎗,可是不果。最終,丈夫留了一句遺言:“我的愛人”(My Dar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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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美娟是在主控官尤賽尼基的引導下供證。她是此案的第七名證人,也是另一項控狀的受害人。

鍾美娟是一名管理顧問,她週二告訴高庭,2013年7月29日,她與丈夫在下午1時許抵達咖啡山觀音堂,以協助處理土地買賣的事務。

她說,她是在1996年開始參與觀音堂的慈善工作,主要是負責廚房的任務。她同時是觀音堂的理事。她指出,她參與觀音堂是為了慈善,沒有從中獲得好處及利益。

距離鎗手僅2至3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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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她與丈夫在案發當天到觀音堂是受到觀音堂信托人委托,要求幫忙查看土地買賣合約的內容,並且處理30萬令吉賠償金給另兩名信托人的事件。

她說,當時除了他們兩人,還有居住在觀音堂的林素儀和陳素雯(人名譯音)的兩名信託人及買主理查,一共5個人在觀音堂內商討這起事宜。

鍾美娟說,丈夫當時有向理查闡明這項土地買賣是要在和諧的情況下進行,可以動用的是觀音堂外面的土地,不可以干擾到觀音堂的土地。

拼命抓著亡夫不放

“至於30萬的賠償金是給兩名在觀音堂旁邊經營食攤的兩名信托人。”

她披露,會議在1時30分結束,因為司機是在觀音堂的大門外等待他們,所以他們必須步出觀音堂,穿過停車場,步下梯階才可以登上車輛。

她說,丈夫走在她的右手邊,就在他們接近大門時,突然聽到有槍擊的聲音,她跟著聽到丈夫喊“愛人”(Darling),同時她就跌在地上。

“接著,我再聽到槍擊聲,我丈夫就跟著跌在我身上。我此時驚覺我的左手很痛,我往上看,就看到一個男人拿著槍對著我丈夫。”

她聲稱,那是一個戴著眼鏡的男人,距離只有2至3尺,而在意識到那男人要開鎗射擊丈夫時,她潛意識想要保護丈夫,可是辦不到,只能抬起右手上下快速的撫摸丈夫的胸部,企圖阻擋鎗手開槍。

“我一直Darling、darling的叫喚丈夫,可是他沒有回應,一直到最後,他只是喚了一聲‘My Darling’。”

她說,鎗擊發生後,有人要把她拉出來,可是她不願丈夫的遺體碰觸到沙地,因此死命的抓著丈夫不放手。

“最後,我還是被人送去同善醫院,隨後再轉到Prince Court醫院。”

要求敦馬前秘書助辦2事

鍾美娟說,她在醫院要求丈夫的朋友丹斯里阿都阿茲三蘇丁協助她辦理兩件事情,一是要他協助辦理丈夫的喪禮,二是要他的協助,以確保警方調查為何她與丈夫會在白天遭人鎗擊。

她稱,阿都阿茲三蘇丁曾是前首相敦馬哈迪的政治秘書。

她說,她在案發後共4次提供供詞。第一次是在同善醫院,第二次在Prince Court醫院,第三次是查案官安南錄供,第四次則是於9月26日到警察局認人時。(CD)

第六證人:鍾美娟失血逾30%

第六證人楊志關醫生(48歲,譯音)披露,鍾美娟從同善醫院被送到Prince Court醫院時,情況已經穩定。她當時流失1000毫升的血液,佔總血液的15至30%,屬於第二級的失血性休克。

他稱,如果失血超過30%血液,鍾美娟的情況可能難以復原,而他憑著經驗,還有在替鍾美娟進行手術後,可以確定她是遭到鎗傷。

楊志關是Prince Court醫院的骨科專科醫生。他向法庭透露,鍾美娟是他的病人,從2011至2013年,曾見過鍾美娟4次。

他說,鍾美娟被送到醫院時,意識情醒,因大量流血,臉色很蒼白。她的脈搏細速,每分鐘100次,屬不正常現象,她有4道傷口大量出血,傷勢是來自左手臂及右大腿。(CD)

新聞背景:被告被控2罪狀

此案被告江瑞軍(44歲)被控兩項控狀,第一控狀指他於2013年7月29日在吉隆坡拉惹朱蘭路錫蘭巷的咖啡山觀音堂停車場,謀殺胡先阿末(75歲),抵觸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第二控狀指他在同樣時間及地點,企圖殺害及致傷鍾美娟(胡先阿末妻子,49歲),抵觸刑事法典307條文(企圖謀殺)。一旦罪成,可判監禁不超過20年。

可監禁不超過20年

此案辯護律師為贊尼依德斯,法官為拿督莫哈末阿茲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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