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遭夫打死案移高庭 ‧女性組織將派律師旁聽

(吉隆坡19日訊)29歲馬來少婦遭家暴被丈夫毆打致死案,案件轉至高庭過堂,案件正式在4月28日、29日、31日,5月5日和6日共6天審訊,國內女性組織將派出代表律師旁聽跟進。

由於謀殺罪並不獲保外候審,現年39歲的被告賈瑪魯丁(廚師)被庭警從法庭扣留室帶入庭內時神情淡定,數名疑是被告親友也現身法庭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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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此案的法官為鄭紅玉(譯音),主控官為李敬發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為瑪哈迪和沙哈林;大馬婦女聯合行動組織有派律師吳秀玲旁聽此案。

死者丈夫賈瑪魯丁於去年8月29日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罰為死刑。

少婦因家暴遭丈夫毆打致死一案,受到國內女性組織,包括大馬婦女聯合行動組織(JAG)、婦女援助中心(WAO)、檳城婦女醒覺中心(WCC)、婦女行動協會(AWAM)、伊斯蘭姐妹(SIS)、沙巴婦女行動資源組織(SAWO)、霹靂婦女協會(PWW)和女律師公會的關注,因而派出代表律師旁聽,跟進此案。

談判破裂遭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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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發表文告指出, 家庭暴力若持續發生將可能構成生命威脅,因此在以公共利益為前提下,通過司法程序申請臨時保護令保障家暴受害者安全,確保他們不會再受到家暴傷害。

文告提及,在面對家暴謀殺案的法律訴訟案件上,會提供法律援助給家暴受害者,以便在案件審訊期間,確保受害者尤其兒童利益受到保障。

這起因家暴引發的命案是在去年5月,在馬大醫藥中心被揭發。死者與被告育有4名孩子,相信是因為死者不能忍受長達11年被丈夫家暴毆打而提出離婚,但卻遭拒絕;隨後更多次利用孩子威脅她、更常到死者娘家及公司騷擾她,死者因此多次到警局報案。

案發當天,相信是丈夫約她出來談判,最後談判破裂下,把她活活打死,被告隨後將氣絕身亡的死者送至馬大醫藥中心,並向醫生稱死者是從樓梯跌下,由於醫生為死者檢查時已發現斃命,在搶救下半小時後宣告不治。

為夫者將妻子送進醫院後便匆匆離開,家屬較後到醫院了解情況時發現死體全身都有明顯傷痕,相信她是遭腳踏及毒打,家人在醫生勸告下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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