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法令批建遺產大廈‧王建民促文物專員解釋

(吉隆坡10日訊)沙登區國會議員王建民促請國家遺產局文物專員拿汀巴杜卡西蒂祖萊娜針對2005年國家文物遺產法令第25條文,允許吉隆坡市政局頒發發展令(DOP)予國民投資機構(PNB),在國家獨立公園舊址建設118層樓的遺產大廈一事作出解釋。

他透露,旅遊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曾在9月30日的國會問答環節中回應,國家獨立公園在默迪卡體育館與國家體育館的2005年國家文物遺產法令第40條文(3)(a)下,被列為“緩衝區”(BufferZone)。

Advertisement

“納茲里曾披露,獨立公園雖因不符合第67(2)條文而遭禁列為文化遺產,但它已在第25條文下受到保護。”

王建民週四在默迪卡體育館召開記者會時,發表上述談話。他指出,國家獨立公園已經在該法令第25條文受到保護,所以發展商(PNB)不應該繼續在該公園建設118層樓的遺產大廈。

他披露,他曾質問西蒂祖萊娜是否通知市政局有關在默迪卡體育館管範圍建築118層遺產大樓計劃,會否帶來任何衝擊一事,惟對方至今仍沒給予任何回應。

他說,他將致函旅遊部部長、吉隆坡市政局及文物專員,信中將提及獨立公園已被列為“緩衝區”一事,當局是否會繼續頒發發展令給發展商,以及文物專員是否已批准市政局頒發發展令予發展商,讓後者在該公園建設118大樓事項。

ADVERTISEMENT

隆雪華堂副會長謝春榮聲稱,在國家文化遺產法令第25條文中闡明,任何在該憲法下被列為文化遺產的建筑,乃是不獲允許作出任何發展計劃。

他說,國家遺產法令第40條文中也闡明,任何設立在距離被列文化遺產200米距離的建筑,皆不獲允許作出任何發展計劃。

他稱,發展商欲將獨立公園遷移至默迪卡體育館周圍3.2畝的土地作為補償,惟他坦言會堅持反對上述計劃。

他建議,政府應將獨立廣場、茨廠街、陳氏書院及廣東義山等列為文化走廊。

方貴倫:建電訊塔影響5校學生

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透露,在118層遺產大廈的計劃上,將建設一個電訊塔,而獨立公園附近擁有5間學校;即美以美男子中學、尊孔獨中及國中、吉隆坡州立華小及維多利亞學校,他擔心於大廈頂樓建設電訊塔會為學生帶來負面影響。

他表示,獨立公園應列為國家文化遺產,他希望納茲里能考慮,並禁止吉隆坡市政局批准發展商在該處建設商業大樓。

他指出,市政局至今沒作出有關環境評估、社會衝擊及交通流量報告,讓人民更詳細瞭解建設大樓事項。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