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字眼上訴案‧法官暗示10月裁決

(布城10日訊)內政部及馬來西亞政府針對吉隆坡高庭允准天主教會在週報《先鋒報》(Herald)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訴案,上訴庭於週二下午宣佈保留判詞,另擇日作出裁決。

不過,上訴庭法官暗示,將會於10月間就羅馬天主教會是否能在其週報《先鋒報》使用備受爭議的“阿拉”字眼,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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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聆畢各造代表律師的陳詞後,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法官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宣佈保留判詞,因為法庭需要時間研究及考慮各造的陳詞及所提呈的文件。

阿邦迪法官說,上訴庭意識到庭外聚集的群眾顯示案件的敏感性,所以不會花太長的時間(作出判決)。

他補充說:“將於10月作出判決,並將給予完整的書面判詞。”

承審這起上訴案的另外兩名法官是拿督阿都阿茲和拿督查華威沙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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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允許先鋒報用“阿拉”

這起上訴案是由政府及內政部針對吉隆坡高庭於2009年12月31日批准馬來西亞天主教吉隆坡總教區在其週報《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而提出上訴。

上訴庭三司於週二聆聽代表內政部及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介入上訴案的6州伊斯蘭理事會及馬來西亞華裔穆斯林協會的代表律師,以及代表天主教會律師的爭論。

吉隆坡高庭於2009年12月31日批准馬來西亞天主教吉隆坡總教區的申請,允許天主教會在週報《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

高庭法官劉美蘭裁決內政部長及政府禁止《先鋒報》使用“阿拉”

字眼的決定,是不合法及無效的。

由丹斯里莫菲帕金安主教領導的馬來西亞天主教吉隆坡總教區於2009年2月16日入稟高庭,要求高庭宣判時任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哈密於同年1月7日,禁止《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的決定不合法及無效,以及“阿拉”字眼不是伊斯蘭專有。

內政部長及馬來西亞政府分別被列為這起訴訟的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登嘉樓、聯邦直轄區、馬六甲、柔佛、吉打及雪蘭莪6州的伊斯蘭理事會,以及馬來西亞華裔穆斯林協會則獲准介入上訴案,成為案件一方。

《先鋒報》以4種語言包括英文、華文、國文及淡米爾文出版,它在國文版中用“阿拉”字眼翻譯“上帝”,而政府的爭論是“阿拉”應只是穆斯林專用。

“阿拉”字眼在沙巴及砂拉越土著基督教部落之間廣泛使用,他們當中大多數講馬來語。

先鋒報主編吁耐心等裁決

隨著上訴庭針對“阿拉”

字眼上訴案保留判詞,《先鋒報》主編安德魯神父和土著權威組織副主席朱基菲里諾丁呼吁所有人,耐心等候上訴庭的裁決。

安德魯神父說,上訴庭三司於週二的審訊給予各造充裕的時間陳詞,一切都很順利。

他在休庭後受詢時說,為免影響司法,現階段不欲置評。

朱基菲里諾丁對審訊過程感到滿意。

他說,法官在律師提出與案情無關的論述時,也耐心給予他們陳述論點的空間。

以土著權威組織為首的穆斯林團體,在休庭後再度聚集司法宮門口,群眾在聆聽律師匯報最新進展後,高喊口號及誦經,人潮於下午5時10分逐漸離去。

辯方律師:用“阿拉”詮釋上帝引混淆

代表政府及內政部長的蘇姍娜阿旦高級聯邦律師指出,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間,將因為羅馬天主教會在週報《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來詮釋上帝,而產生混淆、宗教敏感及不和諧。

她是於週二在內政部及馬來西亞政府針對吉隆坡高庭允准天主教會在週報《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訴案開審時,如此告訴上訴庭。

她說,“阿拉”字眼不只是一個字眼,抑或如《先鋒報》所形容是翻譯上帝的字眼,對穆斯林的上蒼(神)(Muslim’s God),它是一個特別名字。

“國內穆斯林社會對宗教課題非常敏感,尤其是`阿拉’字眼的使用,因為若有人提及`阿拉’,指的就是穆斯林的上蒼。”

“對穆斯林,`阿拉’是非常神聖的字眼,被置於最崇高的位置,神聖地位必須獲得維護。”

“`阿拉’字眼是指統一性,不能是三位一體聖父、神子和聖靈概念的一部份。”

蘇姍娜指出,宗教課題在我國這個多元種族、文化及宗教的國家是敏感課題,可造成多元社會的不滿,進而導致公共秩序受到干擾。

她說,過後發生的事件證實部長基於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對天主教會週報所施予的限制是合理的。

她說,在這事件上,沒有證據指部長的行事具有惡意或不合理,以便其所行使的斟酌權可受到挑戰。

“部長只是以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角度行使斟酌權,限制天主教會週報使用`阿拉’字眼,這斟酌權是不受約束。”

逾400穆斯林庭外拉橫幅

逾400名來自穆斯林非政府組織的支持者,在政府及內政部的上訴“阿拉”字眼案於週二開審時,大清早聚集在布城司法宮門外拉橫幅,以捍衛“阿拉”字眼。

早於清晨6時,司法宮外開始出現穿上捍衛伊斯蘭的服飾人潮。

聚集在司法宮外非政府組織包括土著權威組織、馬來西亞伊斯蘭福利組織(PERKID)、馬來西亞伊斯蘭宣教基金會(YADIM)、馬來西亞穆斯林聯盟(ISMA)等。

至於到場支持的非政府組織領袖則有土著權威組織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阿里、署理主席兼旁聽律師拿督朱基菲里和JATI主席拿督哈山阿里。

支持者在法庭外等待時誦經,祈求能夠勝訴。

雖然支持者於午休時刻紛紛散去,但他們在上訴庭於下午2時15分續審時又聚集在司法宮外。

支持者在現場派發傳單,並把橫幅放在地上,盤坐在地上等待法庭的裁決。

同時,來自東西馬的基督教組織代表現身法庭聽審及等待結果,包括沙巴婆羅洲宣教會、沙巴教會理事會、砂拉越教會協會、馬來西亞基督教聯盟以及半島婆羅洲宣教會。

除了獲准進入法庭聆聽審訊的基督教會代表和支持者,一些則在上訴庭外面等待消息。

非政府組織的支持者和教會支持者,雙方沒有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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