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工作行為‧反貪會派員駐守政府機構

(吉蘭丹‧哥打峇魯10日訊)大馬反貪委員會副總監(行政及專業組)拿督查卡利亞指出,該會今年8月1日起,將安排受訓的職員,駐入有向該會申請駐派職員的政府機構辦事處,監督該機構的工作行為及肅貪事項。

他透露,目前已有6個政府機構,包括教育局、移民局、關稅局、陸路交通局接受該會派駐的職員,還有數間私人公司也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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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二早蒞臨哥市,在反貪會丹州辦事處見證新舊局長移交職權儀式後,在記者會上這樣指出。出席嘉賓包括該會東海岸區總監助理莫哈末查卡利亞。

他強調,這些派駐職員並非該會強迫,而且他們必須先向公共服務局提出申請,經過判斷一個政府機構是否有被監督的情況,才會派駐職員。

他說,只有高風險的貪污機構,才需要派駐該會職員。

“反貪會派出的職員只是監督及觀察,即使發現該部門有貪污事件,一個人也不能採取,而是得先呈報告,等候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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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會派遣的職員也只限兩年,不是長久性質,因為任職期間,該機構也可以安排職員接受相關訓練,以為該機構設立自己的反貪組而作準備,當該會職員的合約到期,以後的監督任務再交還該機構的反貪組。

轉型至今

僅明福案未完結

查卡利亞較早前致詞時直言,原名反貪污局的該會,在2009年進入轉型反貪委員會期間,發生一件至今仍不算完結的事項,就是趙明福墜樓案。

“這是一件讓我遺憾、難過的案件,對其家屬而言,這更是一項還沒結束的事件。雖然是讓我們的轉型任務,面對更大挑戰,卻也帶來`好處’,那就是爭取到每個州屬的反貪會,必須齊全的閉路電視機、盤問室一定得全程錄影,所有的查案工作,也不再是一對一進行,通常是一個組合,輪流執行盤問任務。”

丹反貪會局長移交職權

丹州反貪委員會卸任局長諾拉斯米,週二移交職權給新任局長蘇一阿都拉。

諾拉斯米之前在丹州任職約2年,過後調任至布城陸路交通局內,在該局的反貪組擔任組長,蘇一原本在布城紀律組任職,今擢升丹州反貪會新局長。

蘇一指出,今年首8個月,該會接獲186項情報,遠比去年400項情報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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