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性侵成孕與強姦犯同居

(沙巴.亞庇10日訊)17歲華裔少女聲稱遭一名在蘭瑙警局當志願警衛局執法員的男子強姦,她過後發現自己被姦成孕,決定輟學甚至離家出走,與20歲強姦犯同居。

這名少女因為經常早出晚歸而與父親激烈爭吵,她於7月29日離家後發出10則“解釋”簡訊給父親,表明自己並不是愛上這名男子,而是因為被男子多次在蘭瑙甘榜瑪拉高河岸上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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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也稱為了要和這名嫌犯在一起,她做出了輟學的決定。

沙巴州甘拜園警察總部刑事調查主任奧瑪馬末週二說,少女的父親是在亞庇工作,他已將這些簡訊交給亞庇警方,內容也提及嫌犯要求少女勿將此事告訴父親,因為害怕遭警方逮捕而坐牢。

“少女並沒有在蘭瑙,警方希望她主動到警局協助警方調查。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條文調查此案,並已確認嫌犯身份,目前正展開追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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