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還孩子學習快樂

台灣一直被視為教育領域的先驅之一,8月29日台灣地區正式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未來像英語、珠心算、作文、速讀班等都不能招收6歲以下幼兒,違者最高可罰50萬新台幣(逾5萬令吉),且可連續罰。草案也規定如果補習班招收未滿6歲的幼兒,只能教“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等。

我想,台灣當局的這項決定,將讓更多幼兒在上小學前,擁有更多快樂的學習時光,避免孩子們的腦袋從小被各種知識所填滿,最後可能頭腦靈光,但手腳卻不靈活、情緒問題更是一籮籮。許多怕輸的父母,因忙碌無法兼顧教育孩子的責任,因此在孩子兩歲多便把孩子們送入幼兒園,希望孩子的腦袋能“快速”被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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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怕輸在起跑點

開辦幼兒園的朋友說,不少父母在孩子兩歲多,便想要將孩子送入幼兒園,畢竟每月近200令吉的學費,比起每月要500令吉的保姆費,便宜了一半。然而,孩子無法適應一大早起床,被父母催促赶到幼兒園,結果睡眠不足,情緒也受影響,來到學校總難免要一輪啼哭,孩子苦不堪言,老師也疲於應付。

大馬的父母在孩子四五歲時,已迫不及待為孩子報讀英語、數學班等,害怕孩子輸在起跑點上。我認識的一位母親,她的女兒明年將入讀小學一年級,媽媽擔心她跟不上進度,現在就為她“鋪好後路”,先報讀補習班增加學習,我聽後也感嘆不已。

西方的教育主張在幼兒6歲前,偏向創造、藝術的右腦發展,讓孩子在玩中學習,藉此激發孩子更大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然而,我們的父母,還是希望讀書考好成績比其他都重要,也難怪我國有愈來愈多學生不堪課業壓力而自殺的個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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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修正上述草案,想是當局已看到台灣時下教育的缺陷,而採取的強硬措施,我親愛的馬來西亞,我們何時能將學習的快樂歸還給孩子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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