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追討賭債成功‧椰漿飯店少東須付62萬

(新加坡28日訊)金沙追討賭債成功,高庭判椰漿飯連鎖店少東須付逾24萬新元(下同.約62萬令吉)賭債和利息,理由是少東一將10萬元(約26萬令吉)存入賭場,就享有一年貴賓級賭客身份。
新加坡首起賭場追討賭債官司已定案,向本地著名椰漿飯連鎖店少東王文仁(33歲)追討24萬余元,濱海灣金沙(MBS)勝訴,少東須付24萬0868元未還清賭債,另加利息和費用給金沙。
在這起令人矚目的官司中,貴賓級賭客的定義、其戶頭是否該保有至少10萬元存款,一直是訴辯爭議重點。
王文仁是在2010年5月1日凌晨5時12分,用10萬元現金換取籌碼,同時申請成為金沙豪客俱樂部御匾會(PaizaClub)會員,以便享用專屬的博彩玩樂和優質服務,但他兩分鐘後(5時14分)提出所有10萬元籌碼。
根據他的說法,打從他提出10萬元那一刻起,他就不符合當“貴賓級賭客”的條件,金沙為非貴賓級賭客提供貸款,已違反賭場管制法令和賭場管制(信貸)條例。
但賴秀珠法官認同金沙的說法,認為王文仁將10萬元存入賭場,就即刻享有一年貴賓級賭客的身份,除非王文仁不理會戶頭里的存款數額,把戶頭關閉。
針對王文仁指賭場職員主動向他提供貸款,賴秀珠法官認為指控不成立。
她指出,王文仁獲賒25萬元的兩天前,他曾向賭場申請100萬元貸款,他後來給金沙一張沒填上金額的空白支票作為貸款抵押,金沙要兌現支票卻被銀行拒絕。
賭場管制法首次受質疑
針對王文仁一案,金沙律師伊萊雅士律師事務所(Harry Elias)的蘇雷斯什(S.Suressh)指出,這是賭場管制法令和賭場管制(信貸)條例首次在審訊中受到質疑,而事實證明它經得起考驗。
甦雷斯什透露,除了王文仁外,他們正代表金沙向另外35名賭客追討債務。
記者聯絡王文仁,他在電話另一端表示,不想就針對這件事發表看法,拒絕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