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葉遭姦殺案證據不足‧被告無罪‧朱父跳樓

(吉打‧亞羅士打25日訊)7年前轟動全國的北大女生朱玉葉遭姦殺案,唯一被告週二被判謀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死者父親朱亞壽無法接受判決,在法庭二樓圍欄處企圖一躍而下,所幸在場數名記者和民眾及時捉住他,阻止悲劇發生。

此案在亞羅士打第四高庭下判,司法專員拿督莫哈末查基基於控方無法出示直接或間接證據,證明被告致傷及致死死者,因而宣佈被告沙里爾嘉法(32歲)謀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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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的朱亞壽和妻子林金蓮(55歲)聞判後,神情哀傷,極度失望,更傷心得落淚。當記者訪問朱亞壽時,他表示無言以對,不過會把案件帶到上訴庭。

可是,當夫妻倆早上約11時經過二樓第三高庭的走廊時,相信是接受不了被告無罪釋放的判決,認為女兒朱玉葉沒有獲得公平的裁決,朱亞壽難忍心中悲慟,突然爬上走廊的長椅,試圖躍樓輕生。

在場記者及攝記見狀,趕緊上前拉住他,高喊“安哥,不要跳,不要跳!”,頓時引起大家關注,在場民眾也紛紛衝上前去勸阻。

提醒朱父案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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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極度失望的朱亞壽不聽勸,掙扎著要跳下去,與眾人不斷拉扯。

眾人硬把朱亞壽拉下欄杆,並攙扶著他下樓,還勸他不要輕易放棄,同時提醒他可把案件帶上上訴庭。

記者勸他:“你女兒不會希望你就這樣死去,你要振作好好活下去。”朱亞壽聽後,傷心地哭了起來,並向旁人點頭。

為免朱亞壽再度想不開,一名庭警守在他身旁,直到親友把車開來,確定朱亞壽及林金蓮上車離開後,大家才鬆了一口氣。

32歲的被告沙里爾嘉法,控狀指他於2006年1月14日下午5時30分至1月15日凌晨3時05分之間,在雙溪大年青松嶺俱樂部內致死當年26歲的朱玉葉,觸犯刑事法典第302項條文(謀殺)。在此條文下罪名成立者,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此案在今年2月25日開始審訊,雙方律師傳召的證人包括朱玉葉家屬、負責此案的查案官、警方鑒證組人員、警員等。

此案主控官是拿督查扎力副檢察司,以及被告辯護律師為曼蘇蘇來曼。

死者私處有2男精液

司法專員莫哈末查基指出,控方的口供無法直接或間接證明是被告導致死者受傷及死亡。此案是以刑事法典第302項條文(謀殺)來審訊,因此,控方的供詞必須足以證明被告造成死者身體的傷勢及致死死者,才能把被告定罪。

他說,根據審訊的所有口供,死者在跑步時無故失蹤,事後家屬也前往報警。死者的屍體在隔天凌晨被發現時,身上有多處傷痕,私處有精液,經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後,證實是“X”男子的精液。

“被告沙里爾嘉法曾於2009年3月1日接受警方助查,並於同年3月5日出境大馬。當他於2012年1月17日過境時,被傳召回國進行脫氧核糖核酸檢驗,並證實`X’男子就是被告。”

他強調,第八號及第九號證物是從死者私處發現的兩名男子的精液,第八號屬於另一名男子,第九號則屬於被告,所以不排除此案有第三者涉及,也因此無法證明就是被告致傷及致死死者。

案發現場出現轎車屬被告

此外,他提及,曾在案發現場出現貼上黑鏡的Naza轎車,雖然屬於被告,但無法直接或間接證明是被告擄走死者。

“在考量所有供詞後,發現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證據,證明被告致傷及致死死者,因此宣判被告無罪釋放。”

王國慧:朱父早有輕生念頭

一直陪同在朱家身邊的檳州武拉必州議員王國慧透露,朱玉葉遭姦殺案懸而未解多年,對朱家是一個沉重的打擊。早在2008年的某個晚上,朱爸爸曾經致電告訴她,他再也無法忍受,要從組屋住家跳樓輕生。

“此案一直拖到2011年才有一些頭緒,讓朱爸爸終於看到破案的曙光,怎知週二裁決被告無罪釋放,才使朱爸爸萌起輕生念頭。”

她說,其實法庭下判後,她就擔心朱爸爸會失控打被告,於是趕緊致電要朋友陪著他。不料她才走下樓,就發現朱爸爸要跳樓。

“我在樓下大聲地喊:你冷靜,不要跳!幸好有人及時拉住他。”

“我告訴他,如果他死了,就沒有人會再跟進此案。我也馬上致電向當地記者求助,要求他們上門去看看朱爸爸。經過大家的開解,朱爸爸的心情才開始平復下來。”

她感慨地說,這麼多年來,朱爸爸從來沒有放棄為女兒討公道。他每週親自到警局跟進調查結果,還會見吉打州總警長反映問題。

另外,公正黨雙溪大年峇甲亞蘭區州議員黃思敏、西塘區州議員林桂億等人,也到第四高庭聆聽判決。

未宣佈無罪釋放

被告走出法庭

被告沙里爾嘉法獲悉自己無罪後,相信是一時興奮,司法專員還未正式宣佈他無罪釋放,他便走出犯人欄抱住妻子,之後更走出法庭,神情淡定地讓記者拍照,引起死者家人的不滿。

之後,辯護律師將他召回法庭,聽取專員的正式宣佈後,他才與家人步出法庭。

王國慧強調,死者雙親對此感到不滿,認為法官還沒正式宣判被告無罪釋放,被告便走出犯人欄抱住親屬,甚至走出法庭,情況很兒戲。

“既然法官說此案還有其他疑犯,也證明被告是其中一人,那為甚麼不是在逮捕其他疑犯前,就宣佈被告無罪釋放?法官沒有限制被告出境,他不是可以隨時去澳洲?”

似乎知道判決

家人輕鬆說笑

沙里爾嘉法的家人似乎早已預料他會無罪釋放,替他準備了大衣,而在等待案件判決的過程中,他還與家人輕鬆地分享手機內容,不時有說有笑。

當法官宣判沙里爾無罪釋放時,其家人更在庭內喜極而泣,庭警馬上阻止其家屬大聲喧鬧。

他與家人步出法庭時,並沒戴上口罩或以大衣遮臉,反而是家人戴上口罩,然後在記者及攝影追逐下離開法庭。

【新聞背景】跑步被擄姦棄屍路旁

生前為市場調查員的朱玉葉,在2006年1月14日下午5點30分,與當年24歲的妹妹玉春共騎摩多,從巴雅納虎政府組屋前往距離住家約1公里半的休閒俱樂部附近住宅區跑步。

當時兩姐妹一前一後慢跑,當落後的妹妹追上前時,已不見姐姐蹤影,只發現姐姐的運動鞋及髮飾,地上還有血跡。

朱玉春曾目睹一輛黑色休閒車猛踩油門絕塵而去,因此即刻向經過的一對情侶借手機,撥電告訴母親姐姐被人擄走。

失蹤將近9小時後,朱玉葉的屍體被發現棄在休閒俱樂部外面,她的T恤被掀起至胸部,下半身裸露。

雙溪大年醫院剖驗結果顯示,朱玉葉遭強姦及肛交,被割頸及頭部被硬物擊中,失血過多死亡。

採訪手記

我會先救人/丁儀玲

當了兩年的攝影記者,週二在法庭的採訪工作算是我入行以來最驚險的一次。

加入報界時曾被問過一道問題:若採訪對象面臨危險,你要救人還是繼續拍照?

當時的我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今天朱爸爸在我眼前要跳樓,那一剎那,我找到了答案。

我第一時間放下相機,卸下作為攝記的責任,不顧一切地沖前用力地將他拉住,阻止他做傻事。

是的,我錯失了好鏡頭!當下除了救人,我沒有第二種想法。

感謝天,朱爸爸安然無事。今後如果再遇上這個問題,我會大聲地說:我會先救人!也許救人的後果會讓我無法交出照片,但至少我救了一條保貴的性命。

朱爸爸,我知道你很失望,甚至絕望,但尋死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法。自殺只會讓關心你的人傷心。

朱玉葉已經離開你們,若你也離開你的家人,他們會更加傷心更加無助。我相信,朱玉葉在天之靈,也希望你堅強活下去。

朱玉葉遭姦殺案

時間:2006年1月14日下午5時

30分至15日凌晨3時05分

案情:北大女生朱玉葉在雙溪大年青松嶺俱樂部範圍跑步遭姦殺

被告:沙里爾嘉法,拿督兒子,潛逃澳洲6年返國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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