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恐怖分子面控412過堂‧檢察署決定哪個單位委律師

(沙巴.斗湖21日訊)8名涉嫌向國家元首宣戰及犯下恐怖行為的蘇祿恐怖分子,週四被控上高庭。高庭過後擇定4月12日將案件再次過堂,以瞭解總檢察署的討論結果,是否讓菲律賓的檢察司理事會或被告的律師代為辯護。

8名一旦罪成將面對死刑及終生監禁的被告,週三已在拿篤警區總部召開的特別推事庭上被控,此案於週四移交斗湖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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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是拉文德蘭,高庭並未詢問被告是否認罪。

整個提控程序在保安森嚴的情況下進行,其中7名被告身穿白色的拘束衣(straight jacket)。

控狀譯成巴夭語和蘇祿語

8名年齡介17至66歲的被告,面對的第一項指控是向國家元首宣戰,抵觸刑事法典121條文,罪成的最高刑罰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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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控狀則指被告犯下恐怖行為,抵觸刑事法典130KA條文,罪成可被判終生監禁及罰款。

原版的馬來文控狀也被翻譯成巴夭語(Bajau)及蘇祿語。

主控官是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並由來自總檢察署的審訊及上訴組主任拿督諾丁哈山及杜蘇基副檢察司從旁協助。

高庭擇定4月12日過堂,以讓總檢察署知會法庭他們的討論結果,即被告的律師是由律師公會、菲律賓政府,抑或被告委任。

1被告聲稱受人指示

一名被控犯下恐怖行為的被告週四告訴高庭,他是受到“某人"的指示及聘請,但他沒有透露那人的名字。

赫蘭卡比在提控程序進行中,於被告欄內以巴夭語(Bajau)做出這項揭露。

法庭通譯員將赫蘭的說詞,翻譯給法官拉文德蘭聽。

赫蘭也說,對所犯下的行為,令他覺得愚蠢。

赫蘭的說詞在被翻譯後,法官指示通譯員向被告解釋,他現在不需說這些話,他於4月12日有律師代表後,才說明是否認罪。

法官於週四的提控程序中給機會每名被告,告訴法庭他們對控狀的看法,而通譯員必須向他們解釋每一項罪行的刑罰。

被告也被通知,他們必須由律師代為抗辯,因為他們被指犯下的罪行涉及重刑,即絞刑及終生監禁。

在8名菲律賓籍被告中,有兩人被指向元首宣戰,抵觸刑事法典121條文,一旦罪成將面對死刑。兩名被告,也與另4名被告被控犯下恐怖行為,而餘下的兩名被告則被控掩護恐怖分子。

8被告獲發言機會

這是繼奧瑪烏納成員(Al Maunah)於2000年被控向國家元首宣戰後,第二次有人在刑事法典121條文下被控。

另一名被控犯下恐怖行為的丁哈爾哈迪則聲稱,他是於今年2月使用國際護照進入馬來西亞。

不過,法官要求被告不要再詳述,並表示等到與律師討論後才這麼做。

面對同樣控狀的另一被告哈比蘇海里,花相當長的時間才理解控狀。年約60歲的他,沒有像其他7名被告身穿拘束衣(straight jacket),而通譯員重複以蘇祿語向他讀出控狀。

哈比指出,他沒有犯下罪行,而法官解釋高庭現階段不會詢問他是否認罪。

被控向元首宣戰及犯下恐怖行為的第一被告阿迪胡欣只要求向他解釋,他有可能面對的刑罰。

餘下的4名被告,即林末沙禮、巴薩馬奴爾、卡迪烏勇和拉丁迪安只是說:“沒甚麼好說的。"巴薩和阿迪胡欣一樣,面對兩項相同的控狀,而林末沙禮是被控犯下恐怖行為,卡迪烏勇和拉丁迪安則面對掩護恐怖分子的控狀。

在進入被告欄之前,坐在椅子上的所有被告都低著頭。他們不獲準保外。

另一方面,週四的斗湖高庭保安森嚴,可見荷鎗實彈的警員駐守,採訪記者和攝影記者都受到嚴密控制,每家媒體機構只獲准派一名記者進入庭室採訪。

所有獲准於上午9時進入庭室的記者,只能攜帶筆記簿及筆,所有通訊器材不得帶入。

沒有外國媒體採訪這項提控程序。

總檢長:被扣8人可聘律師

總檢察長阿都干尼說,基於公平及人道主義,8名被提控的菲律賓男子必須聘代表律師。

他說,基於這個原則,他要求法庭在被告仍未獲得代表律師之前,不要詢問被告是否認罪。

他於週四在斗湖警察總部舉行的記者會上說,總檢察署週五將聯絡菲律賓駐馬大使館,詢問是否有意委任代表律師。

“8人已被提控,但我要求法官不要詢問被告是否認罪,因為身為控方,我認為由於刑罰重,他們應該有代表律師。"“有兩人是在刑事法典121條文,即向國家元首宣戰的條文下被控,這項條文允許政府為他們聘請律師,法庭將委任律師,政府將繳付費用。"

“雖然違反刑事法典130KA條文,即成為恐怖分子條文下的刑罰並非死刑,但我向法庭保證,我將盡力聘代表律師,這不是為了其他原因,這是人道主義,即被告應該獲得辯護。"阿都干尼說,他已與沙巴律師公會商討,以協助被告獲得代表律師,他也聯絡律師公會主席梁肇富給予協助。

“我已經聯絡在吉隆坡的律師公會主席,他們也準備提供協助,不過,沙巴律師公會是沙巴的負責單位,他們有法律,半島的律師不能隨意在沙巴進行有關工作。"“這交由他們決定,我將和他們討論,我預料他們會準備代表律師。"

【大事件:恐怖分子潛入沙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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