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亚南10日讯)一对姐妹涉嫌与两名男子共同贩运逾5.4公斤冰毒,4人被扣押长达5年后,因控方证据出现矛盾,导致证据链无法完整衔接,高庭今日裁定控方未能证明表面罪名,宣判4名被告无罪释放。
4名被告分别是第一被告王国添(67岁)、第二被告关文龙(48岁)、第三被告王玉凤(61岁)及第四被告王美春(70岁),以上名字皆为译音。
分乘2车移交“观音王”
根据控状,4名被告于2021年8月8日中午约12时10分,在雪州乌鲁冷岳县安邦特易购超市停车场,共同贩运5426.6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可在39B(2)条文下被治罪,及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根据案情,2021年8月8日,即行动管制令期间,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发现,第三被告驾驶一辆丰田Estima休旅车,驶至安邦特易购超市附近,并停在一辆福士伟根Passat轿车前。
警方随后发现,第二被告从丰田Estima下车,并携带一个蓝色袋子;袋内装有7包“观音王”,总重量为7355克,有关物品被怀疑含有甲基苯丙胺,净重量为5426.6克。
第二被告随后走向Passat轿车,并将蓝色袋子放入后座。
当时,第四被告坐在丰田Estima的副驾驶座位,而第一被告则是Passat轿车的车主兼司机,并站在车外。
控方在举证阶段共传召5名证人出庭供证。
4名被告在等待高庭今日作出判决期间,已被扣押长达5年。
第一被告王国添落网前是一名销售员;第三及第四被告王玉凤和王美春为姐妹,两人在被捕前于夜市售卖炸鸡。
警员报告与化验报告不符
高庭法官苏丽雅蒂哈欣玛在裁决中指出,控方未能证明表面罪名,因为此案证据链无法完整衔接。
她指出,根据负责突击搜查的警员供词,所有“观音王”包装内均装有一个透明塑料袋,有关情况也记录在搜查清单中。
然而,她说,化验师在化验报告中却指,其中5包“观音王”包装内装有两个透明塑料袋。
控方证据出现严重矛盾
她指出,控方在审讯过程中从未对上述差异作出解释。
苏丽雅蒂哈欣玛认为,控方所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严重矛盾,导致证据链无法完整衔接,因此控方未能证明表面罪名。
此案第一、第三及第四被告的代表律师为纪伟伦及茜蒂苏迈雅;第二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旺阿兹万及艾法阿祖因。
主控官为依扎丽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