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国内

【1MDB 80亿美元民事诉讼】1MDB律师:纳吉刑事定罪 不影响民事追责

(吉隆坡3日讯)一马公司(1MDB)的代表律师拿督林志伟主张,虽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此前已在涉及1MDB的刑事案中被定罪,但这并不影响1MDB在民事诉讼中追究其民事责任。

他说,1MDB民事诉讼涉及的资金挪用可分为4个阶段,被挪用的资金总额高达56亿4452万5051美元。

Advertisement

1MDB和4家子公司向纳吉和另外7名答辩人(1MDB前管理层人员)提出的80亿美元民事诉讼今日开审。

此民事诉讼,是1MDB及其前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提出的22宗民事诉讼之一,旨在向涉嫌卷入1MDB金融丑闻的多名人士追讨超过230亿美元的损失。

林志伟今日宣读开案陈词时指出,此案涉及的大规模资金转移、挪用及掠夺行为,是由纳吉主导。

他说,1MDB将通过文件及证人供词证明,纳吉是这起1MDB诈骗案的核心人物,并将在此次民事审讯中证明其应承担的责任。

ADVERTISEMENT

他表示,1MDB于2009年9月25日成立,当时纳吉除了担任首相,也兼任财政部长,并通过财政部长机构对1MDB拥有控制权。

他指出,在纳吉领导期间,1MDB展开多项被指涉及欺诈的交易,而这些交易被指是在“异常仓促”的情况下执行。

林志伟说,当时没有担任1MDB任何正式职位的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据称经常代表纳吉向1MDB管理层发出详细指示,并代表纳吉处理有关公司的事务。

他说,有关欺诈行为导致1MDB资金被转移,并让包括纳吉、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继子里扎阿兹、刘特佐及其家人在内的人士受益。

他举例,2013年有6亿8100万美元资金流入纳吉银行户头,当中涉及罗斯玛购买奢侈品,以及资助继子里扎阿兹制作电影《华尔街之狼》。

林志伟表示,纳吉在2009年至2018年担任我国第六任首相期间,同时掌管财政部长职务,并于2009年至2016年担任1MDB董事会顾问委员会主席。

他说,基于纳吉所担任的多个关键职位,他对1MDB董事及管理层拥有高度控制权,因此符合1965年公司法下“影子董事”的定义。

他提到,此案事实与纳吉涉及1MDB的刑事案件存在相似之处。

在2025年12月26日,高庭裁定纳吉涉及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所有25项控状罪名成立,判处监禁共165年及罚款约114亿令吉。

林志伟进一步指出,1MDB在此民事诉讼中向纳吉提出8项诉因,包括欺诈、疏忽、违反受托责任、违反信托责任、共谋、不当使用公职权力、不当得利,以及知情收受责任。

他说,1MDB也针对其他答辩人提出包括欺诈、疏忽、违反合约、违反受托责任、违反信托责任、共谋、不当得利,以及明知收受财产等诉因。

另一方面,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涉及1MDB的刑事案裁决,不能直接应用于此民事诉讼。

他说,此案必须依据本身呈堂的事实及证据审理,不能因为刑事案已有裁决,就直接将有关事实认定套用在当前案件。

他指出,根据证据法令第43条文,每宗案件都必须依据自身证据进行审理,而其他案件中的裁决不能直接作为证明当前案件事实的依据。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