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6日讯)吉隆坡高庭裁定,陆路交通局总监须为“MADANI”(昌明)系列车牌版权侵权承担法律责任,并谕令赔偿起诉人4万令吉法定和额外赔偿金。
高庭司法专员艾文帕拉乔迪于本月14日作出上述裁决,除了4万令吉赔偿金以外,也须向起诉人Ilham Madani私人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哈山阿兹哈里支付2万5000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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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哈山阿兹哈里代表律师拉杰斯在文告中指出,答辩人可从判决日起,在一个月内就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哈山阿兹哈里是在2024年11月向陆交局和交通部发出律师函,向政府索偿130万令吉,指当局在此前举办的“MADANI”系列特别车牌竞标侵犯了他的产权。
他指出,本身是“MADANI”系列1至9999车牌号码的产权持有者,已在1987年版权法第26B条文下注册。
他说,根据志期2023年2月27日致给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信函,他申请与政府机构合作出售上述版权产品的“MADANI”系列1至9999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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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左右,陆交局发声明称,当局并未发出‘MADANI’系列车牌号,劝请公众勿相信假消息。”
不过,他说,在2024年10月,发现陆交局发出“MADANI”系列特别车牌竞标通告,最低竞标价从100令吉起跳。
他说,当局未经许可使用、复制、分发或更改受版权保护作品的知识产权。此行为违法了1987年版权法,因此他于2025年1月15日入禀法庭,起诉陆路交通局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