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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〡林慧英:跨部门合作 制定月子中心监管框架

(吉隆坡15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慧英指出,由于月子中心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权限,因此政府正在规划相关监管方向,并与相关部门协调,以制定监管月子中心的全面框架。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蒲种区国会议员杨美盈的附加提问时表示,需要采取全面方式来制定月子中心的监管框架,并涉及多个部门及机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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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月子中心的管理与监管不只是妇女部的权限,也涉及卫生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和地方政府。

“因此,政府必须与卫生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地方政府、妇女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及机构协调,以制定月子中心的监管框架。”

她表示,有关监管框架将考量健康、安全、母婴福利、遵守现有法规及相关机构权限等层面,以确保所制定的监管框架是全面、务实,并提升国内月子中心的服务质量。

杨美盈要求妇女部说明,是否计划制定全国性的月子中心监管框架,涵盖执照制度、最低营运标准、工作人员资格、定期监督机制,以及与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合作模式,同时询问政府是否会制定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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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产后护理员

此外,林慧英表示,妇女部重视产后母亲的安全、福祉及医疗照护,并通过国家人口及家庭发展局(LPPKN)自2012年推行MamaCare计划,为产后护理员提供专业培训,同时创造就业及收入机会。

她说,截至目前,该计划已培训2711名产后护理员,其中1482人获得大马技能文凭第四级。

她表示,该局也推广专业、安全及有素质的产后护理服务,并强调服务应符合5项要素,包括由认证及受训护理员提供服务、落实有系统的产后护理、注重安全与卫生、以母亲为中心,以及遵守国家技能标准。

她说,卫生部提供产后心理健康筛查,包括产后忧郁症筛查,以及母乳喂养教育,并透过政府诊所提供产后检查,以全面监测母婴健康、及早发现并发症,确保照护母亲的健康。

她指出,目前月子中心注册仍须符合地方政府的执照条件,卫生部也通过大马助产局制定产后支援中心指南,并依据《2016年传统与辅助医学法令》、《1956年药物(广告及销售)法令》及卫生部相关指南,确保产后护理服务安全、有素质,并符合既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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