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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油前经理涉泄密案】接匿名投诉知机密外泄 国油经理: 交廉务主管处理

(吉隆坡8日讯)国油投诉管理高级经理莱拉披露,她是在接获匿名投诉获悉国油前经理莫哈末凯鲁涉嫌企图把涉及国油业务及财务表现的机密资料,发送予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

45岁的莱拉今日在地庭供证时说,她是于2024年12月6日早上10时,透过国油吹哨者电邮渠道,收到投诉人以个人电邮地址寄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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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诉内容,莫哈末凯鲁曾以个人电邮账户,把涉及国油2024年第一季度上游业务表现的机密资料,发送予PETROS。

2024年6月发出

12月收到

“有关资料据称于2024年6月8日发送至两个电邮地址,但我们是在2024年12月6日才收到相关投诉,在此之前,包括2024年6月期间,我们从未接获任何类似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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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拉是控方第四证人,她是在莫哈末凯鲁被控泄露机密文件一案的审讯中说,她在接获投诉后,立即把事件交由国油首席廉正事务主管莫哈末扎古安处理,后者也是公司吹哨者委员会主席。

“在审阅投诉后,莫哈末扎古安决定把案件转交人力资源——劳资关系部展开进一步调查。

“根据他的指示,我于2024年12月6日中午12时36分,发电邮给瓦达蒂及祖姆苏里(国油前劳资关系高级经理,也是控方首名证人)。”

寄件人撤邮件致迟收到

当副检察司诺沙菲娜引述莱拉发送给瓦达蒂及祖姆苏里的电邮内容,当中写道:“根据吹哨者秘书处的评估,投诉人曾于2024年6月8日提交相同投诉,但在秘书处正式登记案件前,已撤回该封电邮。”

针对有关内容,莱拉解释,电邮的元数据显示,有关电邮最初于6月8日发出,但由于寄件人在电邮送达吹哨者秘书处前已将其撤回,所以公司最终是在12月6日才收到有关投诉。

“虽然原始电邮显示是在6月8日发出,但我们是在12月6日才收到,因为纪录显示寄件人已撤回该封电邮。”

没问投诉人撤回原因

当辩方律师路易斯代表莫哈末凯鲁盘问莱拉时,莱拉承认,她并没有询问投诉人,为何撤回于2024年6月8日提交的原始投诉。

她也同意辩方的说法,即若该宗投诉能一直保留在2024年6月,而非数个月后重新提交,会更为恰当。

现年41岁的莫哈末凯鲁被控在担任国油业务单位绩效经理期间,取得一份题为“2024年第一季度上游业务营运与财务表现”的机密文件后,企图于2024年6月8日下午3时19分至3时21分之间,在吉隆坡敦拉萨路一间位于槟榔路的公寓单位内,向PETROS泄露有关文件。

被告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203A(1)条文,并与第511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在第203A(1)条文下可被判最高罚款100万令吉或监禁一年;第511条文则规定,企图犯罪者可被判处不超过相关罪行最高刑罚一半的刑期。

案展9月22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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