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7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强调,任何旨在强化伊斯兰法庭的努力,包括完善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从未以损害其他宗教信徒权利为目的。
他说,80年代修正联邦宪法,明确民事法庭不能干预伊斯兰法庭事务的第121(1A)条文,也非为了侵犯非穆斯林的权利。
他指出,修正该条文对我国司法体系是重大挑战,要确保执行过程中展现出维护正义,而非剥夺非穆斯林在宗教事务上的权利。
安华今早出席2026年全国伊斯兰法律师专业大会,发表开幕词时表示当年推动宪法修订的已故丹斯里阿末依布拉欣立场一直很清晰,即提升伊斯兰法庭的地位,不是为了干预或动摇非穆斯林对法律的理解与执行。
不认同非穆不能过问伊事务
“在提升伊斯兰法庭地位的同时,我们要给予非穆斯林信心和保障,让他们确信这并非为了否定他们的宗教习俗。我们必须将伊斯兰法庭提升与伊斯兰作为联邦宗教地位相称的水平。
“我不同意那些‘这是伊斯兰事务,非穆不能过问’的观点,作为公民,他们有权知道新引入的权力是否会影响他们,我们可以提供解释,回答穆斯林和非穆提出的问题。”
他相信,维护伊斯兰法和伊斯兰的论据足够强大,足以反击伊斯兰恐惧症和国内外的极端情况。
他还说,根据过去3年的执政经验,在包括增加伊斯兰法法庭的博客和提升地位的政策上,没有任何一名部长提出反对,包括非穆部长。
拨150万扩伊法援助
另外,安华也宣布,拨款150万令吉予大马伊斯兰法律师协会,以通过伊斯兰法援助计划,让更多弱势群体获得伊斯兰法律援助的机会。
他说,司法可及性必须受到重视,因为如今仍有很多人,尤其是贫困人士和单亲妈妈,在伊斯兰法庭面对没有律师代表的情况。
祖基菲里:推动伊司法数字化
另外,祖基菲里表示,伊斯兰法庭目前已通过落实第三代的eSyariah电子系统,以及开发E-Tanzim伊斯兰法系统强化伊斯兰司法数字生态,推行多项措施和创新,以提升司法可及性。
“通过ESV3及E-Tanzim推动数字化,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提升,而是一项迈向建设更加现代化、更高效、更系统化及更便民的伊斯兰法庭的战略举措,符合强化国家伊斯兰司法制度的议程。”
他说,政府也认为,应共同研究简化已在其他州获得执业资格的伊斯兰律师认证或准入机制的工作,但有关措施仍须遵守各州的法律及司法权限。
“这项举措不仅是行政协调,更体现了我们建设一个更强大、更具全国性的伊斯兰律师专业群体的决心,这也符合本届大会‘迈向强化高效及专业的伊斯兰司法制度’的主题。”
祖基菲里表示,这项协调工作,是加强联邦政府、州政府、宗教机构、伊斯兰司法机构及伊斯兰律师专业之间战略合作的一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