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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成效显现 揪5.2万纳税人补报40亿

(布城20日讯)内陆税收局透露,电子发票制度推行近两年后,成效逐渐显现,截至目前已有5万2540名纳税人主动补报过往收入,涉及总额高达40亿7000万令吉,应缴税额达10亿900万令吉。

税收局今日发文告指出,自电子发票制度于2024年8月1日分阶段落实以来,不仅有效提升纳税人的税务合规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体系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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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表示,通过电子发票数据分析及温和催促措施,不少纳税人主动重新审视过往税务纪录,并补呈历年所得税申报表。

文告中显示,截至目前,共有5万2540名纳税人主动申报总额40亿7000万令吉的收入,涉及应缴税款达10亿900万令吉,显示电子发票制度在提高自愿报税率方面已取得积极成果。

与此同时,目前已有超过23万名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系统,累计开出逾15亿500万张电子发票,反映企业与商家正逐步适应数码化税务管理模式,并积极响应政府推动的税务数字化转型。

税收局也透露,当局已利用电子发票系统建立数据分析模型,以识别异常交易、可疑活动及不寻常的财务行为模式,从而提升风险评估能力及税务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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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分析结果,当局发现部分纳税人拥有活跃的金融交易记录,包括超过10万令吉的高额消费、购买车辆及其他资产,以及频繁进行线上交易,但相关收入却未在税务申报纪录中完整反映。

税收局指出,电子发票不仅有助提高纳税人的自愿申报意愿,也增强税务执法精准度,为国家带来更稳定及可持续的税收来源。

随着电子发票制度全面推进,当局提醒纳税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凡超过1万令吉的商品销售或服务交易,均必须开具电子发票;买方也需向卖方提供身份证号码或税务识别号码(TIN),以确保发票资料准确无误。

不过,税收局持续监督后发现,仍有部分纳税人未完全遵守电子发票规定,包括仅为部分交易开具电子发票、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综合电子发票,以及未针对符合条件的交易开具电子发票等情况。

吁纳税人尽快资源更正

对此,当局呼吁纳税人尽快针对过往未申报收入或未开具电子发票的交易进行自愿更正,以免日后面对执法及法律行动。

税收局强调,将继续采取执法与法律措施,确保纳税人维持高水平税务合规,同时保障国家税务制度的公平、公正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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