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6日讯)承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指出,刑罚必须具备威慑作用,以向潜在犯罪者传达明确讯息,即犯罪者必须为其行为付出代价,并在监狱中服刑。
他在长达809页的判词中指出,这体现了公共利益原则之一,即法庭在量刑时,应以刑罚对潜在罪犯产生“合理的威慑预期”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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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法定刑罚范围内,法官仍须行使酌情权,确保刑罚与罪行性质及个别被告情况相称,无论宽大或严厉,都必须合理。
他引述判例指出,法庭有责任在量刑时考虑案件所有情况,并作出比例适当的裁决。
“过于宽大的刑罚无法达到应有效果,但刑罚亦必须与罪行的严重性相符。”
科林劳伦斯指出,同时,既定法律原则亦表明,公共利益在不同案件中所占比重取决于具体事实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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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法官在量刑时应同时考虑四大原则,分别是应得惩罚、威慑、预防及改造。
他指出,应得惩罚的原则不仅是“以牙还牙”,更重要的是社会必须通过法院表达对特定犯罪的谴责,而刑罚正是表达方式。
不能无视公众观感
“虽然法庭不必完全反映公众舆论,但也不能忽视公众观感,其重要职责之一是引导公众舆论。”
科林劳伦斯是在去年12月26日宣判,纳吉4项滥权控状各判处15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所得贿金5倍的数额,因此涉及罚款113亿8788万8067令吉05仙。
他说,至于21项洗黑钱控状,则每项控状各判处5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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