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0日訊)針對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禁止在商业宪报区及住宅区域内兴建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規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坚决反对,並敦促雪州政府撤回这些条文。
“過去多年来,许多宗教场所建於商業區後都未引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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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对马来西亚人而言至关重要,而政府无法为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提供足够的土地,也是既定事实。”
“因此,雪州政府应当延续既有政策,即允许在商业和工业区设立非伊斯蘭宗教场所,更何况,这些区域内同样设有许多祈祷室和清真寺,因此,我们希望非伊斯兰宗教也能获得同等公平待遇。”
该理事会週三發文告呼吁政府切勿以偏概全地禁止运用住宅区设立宗教场所,而应根据个案逐一审核申请。
针对該指南鼓励高楼住宅为非伊斯兰教徒提供静修室或祈祷室的条文,理事会认为所规定46.45平方米的最低面积过于狭小,毕竟非伊教徒屆時还需要为不同的宗教或信仰划分出独立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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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有5000非伊教徒才獲土地
五大宗理會:不合邏輯
針對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規定每個區域須擁有至少5000名非伊斯兰教居民或1250个非伊教徒的住宅单位,才能获批一块至少0.51公顷的土地供兴建非伊宗教场所的條文,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直斥不合邏輯。
“如果某个地区的(非伊斯兰教)居民未达5000人,他们该怎么办?他们要去哪里祈祷?”
“这根本不合逻辑,因为这些居民应同样享有专属的宗教祈祷场所。”
該理事会指出,由于锡克教人口不到马来西亚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因此,上述门槛对锡克教徒來說更是严苛。
他们也质疑,一旦有關條文落實,各宗教的信徒究竟要如何去分配指南所规定的土地?
该理事会也批评这种带来限制的条文已违反保障宗教自由的《联邦宪法》,并促请政府将门槛放宽至1500名居民或375个住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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