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9日讯)昨日在南北大道及诗不朗再也路段危险驾驶,沿途撞及数辆交通工具的29岁本地男子,警方证实嫌犯尿液筛检对冰毒及吗啡呈阳性反应,警方也在嫌犯身上起获疑似冰毒及K他命。 嫌犯今日被押上大山脚法庭延扣,推事允准警方扣留嫌犯4天至本月12日助查。 嫌犯于上午8时45分左右,在警方卡车押送下,与其他案件嫌犯一同被带到大山脚法庭。 据了解,由于嫌犯体型较为肥胖,一时无法找到合身的橙色扣留服,因此安排他穿上超大尺码的米色扣留服。 嫌犯手臂可见网状图案文身,步行时略显跛行。全程与其他嫌犯一同被铐上手铐的他,不时举手遮挡面容,试图避开媒体镜头。 威中警区主任聂阿米努丁助理总监昨晚发表文告指出,警方查阅记录后发现,嫌犯拥有15项毒品罪案前科及2项刑事案前科。 他说,警方于昨日上午10时05分左右接获投报,指一辆四轮驱动车在南北大道涉及交通事故。 他说,嫌犯涉嫌吸毒后驾驶四轮驱动车于南北大道危险行驶,沿途撞及数辆交通工具后逃离现场,最终被热心公众制伏。 聂阿米努丁说,初步调查发现,涉案男子从双溪赖方向驶往槟岛方向途中,涉嫌鲁莽及危险驾驶,并在沿途接连撞及数辆交通工具。 “嫌犯随后驶入北海居林高速公路路段,并在诗不朗再也加德士油站对面路段被公众拦截及制伏,之后交由赶抵现场的警方接手处理。” 他说,警方进一步检查时,在嫌犯随身携带的斜背包内发现一个透明塑料袋,内装疑似冰毒结晶体约0.75克,以及另一个透明塑料袋,内装疑似K他命晶体约2.38克。 聂阿米努丁表示,警方已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3)条文调查此案。 “威中警区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也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展开调查,即在毒品影响下驾驶交通工具导致交通事故。” 他说,警方目前正追查所有受害者及目击证人,以协助调查。 任何掌握相关资料者,可联络查案官维尼斯警长(Insp. Vignesh A/L Kalaiselvan),电话011-1457 2390,或前往邻近警局提供情报。 警方也感谢协助制伏嫌犯的公众,并强调民众合作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他说,警方将持续严厉对付涉及危险驾驶及滥用毒品活动者,以保障道路使用者及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