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5日讯)马来西亚道教总会会长陈和章指出,五大宗教团体将于週六晚开会後,再向雪州政府提交有關五大宗教對《雪兰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的书面诉求报告。
陈和章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五大宗教团体日前出席由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召集的《雪兰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汇报会时,曾要求州政府给予额外两周時間,以便各宗教代表进一步商讨相关课题,而各宗教团体在汇整意见後,將以书面形式向州政府提出具体诉求。
“五大宗教高度关注有关指南内容,同時也反对指南中对非伊宗教场所设下的多项限制。”
他说,由于非伊斯兰宗教保留地有限,所以不少非伊斯蘭宗教場所都是设立在工商业区、住宅区或独立式建筑物内。
“宗教团体认为,商业区是理想地点,因下班时段后车流量减少,不容易造成交通阻塞,所以雪州政府不应全面禁止非伊斯蘭宗教场所设于商业区內。”
“至於住宅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一事,理应以个案方式处理,畢竟过去一些宗教场所皆设于独立式住宅单位,且部分也已依法完成土地用途转换程序,即將之改为宗教用途。”
他认为,若有关宗教场所获得当地居民认同且没引起反对,当局应允许有關宗教場所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將之转换成土地用途,而非一概禁止。
“我们也反对宗教场所被禁止设在主要道路旁的限制,因為主要道路旁的建築更容易进出,且有助于疏导交通流量,所以相关规定缺乏实际依据。”
他强调,五大宗教团体希望州政府在制定相关指南时,能充分考量各宗教群体长期面对的土地不足问题,并通过协商及个案评估方式來处理宗教场所的规划课题,而非采取一刀切的限制措施。
指南禁非伊宗教場所高於清真寺
促再從人權宗教平等角度檢討
陈和章说,五大宗教也关注指南中涉及宗教建筑高度的规定,包括宗教建筑不得高于清真寺,以及建筑物高度和楼层数的限制。
“过去州政府制定宗教场所规划时没有类似限制,因此新增相关条文引起宗教团体关注,认为有必要从宗教平等及人权角度作出审慎检讨。”
他强调,五大宗教团体希望雪州政府在制定最终指南前,能事先充分听取各宗教团体的意见,以确保相关政策兼顾城市规划需求及宗教自由权利。
不應以劃一限制宗教場所高度
應根據各別情況作評估
陳和章说,根据日前出席的汇报会内容,有关指南建议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层楼。
“在雪隆一带,大部分神庙、庙宇和宗教场所只一两层楼,基本上没有超过5层楼。”
不过,他认为,州政府不应以划一方式限制宗教场所高度,而应根据实际情况个别评估。
他指出,部分道教及佛教场所因历史因素而建于高地或特定地段,若单纯以高度作为限制标准,未必能反映实际情况。
他也举例說,布城限制宗教场所的规划标准为最高15公尺或2层楼高,但各地情况不同,州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保留弹性,並以个案方式处理,而非全面设下硬性規定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