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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反恐官员 收贿判罚1万

(瓜拉登嘉楼5日讯)一名政治部反恐官员因收取一名为父者的1万5000令吉现金,他扬言可协助透过非官方管道将其儿子从叙利亚带返回国,罪名成立遭瓜拉登嘉楼地庭判处罚款1万令吉。

现年44岁的前助理警监纳兹里莫哈末面对5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5月22日至12月29日期间,在勿述一带向再益祖索收取总额1万500令吉款项,但未提供任何对价或回报,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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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瓜拉登嘉楼地庭法官莫哈末阿兹哈奥斯曼考量到被告妻子即将临盆后,预计于本月诞下两人的第三名孩子,因此决定不判处监禁。

不过,莫哈末阿兹哈表示,被告若未能缴付罚款,须以9个月监禁代替。

案情指出,被告曾任职于登嘉楼政治部反恐组(E8),而再益的儿子阿末纳因曾前往叙利亚,并因涉嫌与IS有关而受到警方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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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执行职务期间接触再益,并告知再益,他可透过非官方管道,在一名绰号“Aki Mus”男子的协助下,安排将阿末纳因及其家人带返马来西亚。

再益相信对方正协助一家团聚,因此多次交付款项,作为所谓的行动开支及遣返安排费用。

然而,法庭裁定,并无任何证据显示“Aki Mus”真有其人,也没有证据证明纳兹里曾实际采取行动协助将有关家属带回国。

莫哈末阿兹哈在判词中指出,被告利用了一名父亲急于将儿子及家人从战乱地区带回家的心情。

他说,被告利用再益急切希望接回儿子及家人的心理。为了让儿子平安回国,再益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法官指出,所有款项之所以支付,皆因被告身为反恐官员的身分,以及其声称有能力安排家属返国。

“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被告曾作出真正努力,将纳因及其家人带回国。至于所谓Aki Mus的参与,也没有可信证据支持。”

此外,法庭也驳回被告声称其中4500令吉属于私人借贷的说法,理由是没有借据、还款条件或其他佐证资料。法庭认为,所谓借贷的说法只是事后编造的辩解。

在量刑时,法官表示已考量加重及减轻刑罚因素后,认为罚款已足以达到惩戒目的。

“法庭考虑到这是被告初犯,而且自被控以来已被停职。”

他说,被告妻子预计于5月底或6月初诞下第三名孩子,家庭仍需作出相关财务安排。因此,法庭决定作出上述罚款裁决。

此案由副检察司法拉雅丝敏沙烈主控,被告则由律师为拉威桑卡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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