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岁男子于北干那那饮食店遭攻击丧命案,涉及的7名嫌犯今日在笨珍推事庭被控谋杀罪名。
被告为22岁的普瓦曼、19岁的李俊阳、22岁的杜正康、19岁的陈嘉义、20岁的李明辰、18岁的李龙德和28岁的庞俊杰(人名译音)。
控状指他们于5月21日凌晨约2时45分,在北干那那花园乌达玛路一家饮食店前,谋杀22岁的阿伦库马,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不超过40年;若未被判处死刑,则须另加不少于12下鞭刑。
7名被告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理解,由于此案属于高庭管辖范围,因此并未记录他们是否认罪。
推事努哈丽莎将案件订于7月9日过堂,以提呈化验和解剖报告。
上述骇人听闻的砍杀案是在5月21日凌晨,于北干那那一家饮食店前发生,死者为一名22岁本地男子,他在攻击事件中手部及腿部严重受伤,随后被证实当场死亡。
根据柔佛州代总警长何泉发早前发布的文告,案件发生后,来自柔州警察总部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及刑事罪案调查组重案组的警员,于5月21日至6月2日期间,联同笨珍警区刑事调查组展开多项突击行动,在笨珍及峇株巴辖一带逮捕了10名年龄介于18至28岁的本地男子助查。
经过详细调查,当局发现10名嫌犯中,6人拥有刑事犯罪前科,2人同时拥有刑事及毒品犯罪记录。
此外,经尿液检验后,也确认其中1名嫌犯对苯二氮平类药物(Benzo)呈阳性反应。
当中,6名嫌犯从5月21日起被延扣至6月4日,1名嫌犯则从5月29日起被延扣至6月4日;另2名嫌犯从6月1日起被延扣至6月7日,再有1名嫌犯自6月3日起被延扣至6月9日。
警方于6月3日提交调查报告后,柔佛州律政署指示提控其中7名嫌犯,他们连同另外5名仍在逃的嫌犯,将面对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的指控,并与第34条文(共谋)同读。
另外3名嫌犯则获释放,并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8条文转为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