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3日讯)因贪图每月数百令吉的微薄租金而将银行户头借给他人,芙蓉一名小贩最终沦为诈骗集团的钱骡,结果惨遭10州警方轮流控上法庭,大半生几乎被毁。
根据《星报》报道,执业律师吴健南日前在槟城ATC学院主讲“青少年犯罪:感化还是惩罚?”法律意识讲座时,向现场约70名学生分享上述真实警示案例,借此告诫年轻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勿为了蝇头小利而将个人银行户头出租,或随意在网上分享个人隐私。
他透露,该名来自芙蓉的小贩因涉嫌出租户头,在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手段转移或隐瞒财产)下被控。
由于诈骗案受害者遍布各地,导致该小贩需要跨越10个州属去到不同的法庭出庭应讯,生活完全脱轨,代价极其沉重。
吴健南也提醒学生,切勿随意将大马卡复印件交予他人,防范诈骗集团盗用资料在社交媒体开设虚假账号行骗。
他指出,一旦警方介入调查,在反洗黑钱法令(AMLA)及金融服务法令下,涉案者的所有银行户头将被无预警冻结,届时甚至连维持基本生活的存款也无法提取。
除了防范金融诈骗,吴健南在讲座上也解构了我国少年法律正在酝酿的重大变革。
他指出,法律界目前正积极探讨将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从现有的10岁下调至7岁;同时,对于10岁以下儿童,法律上仍保留“无刑事能力”的可反驳法定推定。
他解释,支持该提案者认为,随着网络普及与信息爆炸,现代儿童的心智成熟期已大幅提前。
“一旦修法通过,若涉案儿童的行为涉及暴力及恶意图谋,即使年仅7岁,也可能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届时,控方必须在庭上强力证明涉案儿童的心智成熟度、罪行严重性,以及感化院等替代方案不足以起到惩戒作用。”
至于犯下谋杀等重罪的少年犯,吴健南透露,随着我国在2023年正式废除强制死刑,法律界也正探讨以“有期徒刑”取代现有的“在国家元首御准下扣留”(无固定释放日期,全凭特赦)的无限期扣留制度。
他对此表示支持,并认为改用固定刑期的拘留令,不仅判决更为清晰和公平,也更符合我国当前的司法量刑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