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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钱骡全岛提款转移20万 狮城青年被判监4月2周

(新加坡22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因一则“高薪兼职”广告,沦为诈骗集团的运钞跑腿,8天内到全岛多处提款机取款逾20万元(新元,下同;约61万9647令吉)并协助转移,结果不仅分文未得,还被判监禁4个月又两周。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白志祥(25岁,译音)面对8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及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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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于2024年4月被随机加入一个发布兼职广告的群组。他之后回应其中一则“运送现金”的工作广告,对方声称月薪可达2000元(约6196令吉)。

一名身份不明人士随后联系被告,称其工作内容是在新加坡各处的自动提款机取款,再将现金转交给指定人士。被告因贪图酬劳接下这份工作。

被告随后按照指示,前往新加坡芽笼峇鲁第96座组屋一带取走一个袋子,里面装有一张手机SIM卡及6张银行提款卡。他利用该SIM卡注册了新的账号,以此接收犯罪集团的进一步指令。

同年5月14日左右,被告又拿到了另一张提款卡,并被告知所有提款卡的密码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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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控状,被告在2024年5月1日至18日间,多次前往新加坡各地的提款机提款,42次提取共20万零100元(约61万9956令吉)。每次提款金额皆按照不明人士的指示。

提款后,被告会将现金装入塑料袋,并在午夜时分,把其放在芽笼峇鲁第97座组屋指定地点。被告之后返回家中,并观察到有人将现金袋取走。

 

未获任何酬劳

调查显示,被告在整个过程中,始终相信这些现金属于犯罪或非法活动所得。

5月18日凌晨约1时45分,被告最后一次在明地迷亚路一台提款机提取了5000元(约1万5491令吉)现金。

当时,警方截停被告进行检查,当场起获5000元现金及7张提款卡。警方随后逮捕被 告。

被告最终并未收到对方所承诺支付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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