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共車少年揹少女接傳票‧4人行為不檢才取締‧達基:執法員沒濫權

(吉蘭丹‧哥打峇魯13日訊)吉蘭丹州地方政府、旅遊及文化委員會主席拿督達基尤丁週三堅稱,哥市議會執法員對兩名共車的男男、公園裡一對少男背少女者發出罰單,並沒有濫權。

他還指哥市議會有證據證明,共車的兩名華裔男子確實有傷風化之舉。

Advertisement

“我已經查看短片,不是平時我們看到的牽手或是共騎摩多這麼簡單,他們確實行為不檢,執法員才會展開取締。"

條例針對所有種族

他說明,市議會執法人員有絕對權力根據1986年地方政府公共場合條例(Akta Undang-undang Kecil Taman),對任何在公共場合行為不檢的人士開罰單。

他強調,有關條例針對所有種族,而且全國各地方政府都沿用相同條例。

ADVERTISEMENT

達基週三與州行政議員拿督陳升頓和莫哈末法德里召開記者會,說明哥市議會近期引發的執法風波。

他舉例,這類案件多年前曾發生在KLCC城中城、吉打州,也有華裔在公共場合行為不檢點,收到吉隆坡市政局的罰單。

他重申,哥市議會執法員並不像英文報《星報》及報章所指,以“幽會"(Khalwat)名義取締。

“這類取締事件不是國內首宗,對於有媒體歪曲事實,對州政府構成毀謗,州政府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針對市議會官員被向當事人收取“咖啡錢"一事,他說,州政府已經聽取有關官員的解釋,對方否認此事。

據悉,官員當時只是告知事主,抵觸1986年地方政府公共場合條例,最高罰款額為500令吉,不過可以求情減低罰款額。

“丹州政府不能只聽一面之詞,為了公平起見,促請當事人報案處理,通過法庭公平審理。"丹州行政議員拿督陳升頓也表示認同。據他瞭解,當事人其實也不想此事曝光,所以迄今沒有站出來。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