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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商沦钱驴 槟男判罚1.7万

(新山29日讯)一名来自槟城的30岁本地华裔男子沦为钱驴,导致受害人面对逾10万令吉损失,今日在新山法庭承认两项控罪后,被判罚1万7000令吉,若无法缴罚,则必须以监禁7个月代替。

这名被告叶柯谢勇(音译)在首控状被指在没有合法目的情况下,于2025年1月28日在古来,间接使用个人银行户口进行一笔10万令吉入账交易,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4(C)(1)(此条文适用于租借、出售或非法提供自身银行账户,包括个人公司户头,给第三方,用于进行转账等违法活动)条文,并可在同一条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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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人损失逾10万

第二项交替控状指被告于2025年1月27日在古来优美城一处住宅区,被发现不诚实地协助把属于受害者的4950令吉转入名为SMYEE Tech私人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口,有关户口所属公司为被告所有,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并可在同一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在庭上听取控状内容后,俯首认罪。 他在求情时表示,自己患有糖尿病,月入不足3000令吉,且需要抚养年迈多病的父母,因此求请法庭从轻发落。

被告也辩称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面对总计12项有关钱驴身份的指控,在此之前曾因相同罪行被槟城法庭判处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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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脸书受熟人误导,对方指示我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注册公司并开设公司户口,以此作为合伙生意的条件,对方声称会全额出资;在提供包括公司注册讯息和银行户口密码在内的完整资料后,我就再也无法联络上对方。”

本案承审法官拿督仄万再迪在被告认罪及求情后,判以被告罪成,判处1万7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罚,必须以坐牢7个月代替。

被告在案件了结后,缴罚了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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