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柴油公司涉嫌虚报资料 董事改口认罪罚13万

(北海29日讯)一家柴油公司早前因涉嫌虚报资料及拒绝提交银行账单被控上庭。案件历时两年后,该公司董事今日在北海法庭就4项控状改口认罪,被判罚款共13万令吉。
根据首项控状,该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在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作为执照持有者,在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8条文指示提交资料时,于9张柴油购买单据中提供虚假资料,因而牴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8(4)(b)条文,并可在第22(2)条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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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至第4项控状则指,该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至3月10日期间,在同一地点,身为柴油公司执照持有者,拒绝提供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的银行账单,牴触相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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