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9日讯)26岁华裔电召车男司机涉嫌非礼后座女乘客胸部和大小腿案,今日再度过堂,法庭将此案定5月25日再过堂以等待文件呈堂,被告获继续保外候审。
被告朱志鸿(Alvin Choo Chee Hong,译音)是于2月13日在新山法庭第二推事庭被控时,他否认有罪,案定3月3日第一次过堂,以等候呈交文件。被告当日获推事允准,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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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朱志鸿(译音)于今早戴着口罩,到第二推事庭受审。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1日,下午5时30分至6时之间,从新山世纪花园(Taman
Abad)一家金店至新山丹绒布蒂里(Tanjong Puteri)一栋公寓处之间,在一辆车内,对一名外籍女子作出侵犯行为,包括袭胸、触摸大小腿,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4(非礼)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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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被告律师马克于2月13日向法庭求情时表示,被告为一名公务员,即教师,月薪约3000令吉,在三个孩子中排行最大,弟弟仍在接受高等教育,母亲为家庭主妇,父亲则是月薪约4000令吉的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