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国内

持巴冷刀抢3元2手机 男子罪成可监14年

(新山28日讯)一名来自沙巴的33岁巫裔男子,手持巴冷刀到便利店抢劫,抢走女店员2台手机以及3令吉的现金,今日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4年和罚款,或施以鞭笞。不过,被告否认有罪。

笨珍警方昨日召开记者会宣布成功瓦解5人匪党。当中,2人今日被带上新山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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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沙巴无业男子阿兹威,共面对两项持械抢劫控状,另一控状是被告与另一名男子,合伙持械抢劫另一家便利店,抢走去2包香烟、一台手机,以及逾674令吉等,惟两人皆不认罪。被告阿兹威今早在第五庭被控。承审法官为拿督仄旺仄再丁,主控官是莫哈末阿夫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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