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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内阁通过满18岁须服兵役

(金边25日讯)柬埔寨内阁会议周四通过《兵役法》草案,规定18至25岁公民须履行兵役义务,女性则可自愿参军;兵役登记年龄为17岁。

柬埔寨国会早在2006年已通过《兵役法》,规定18至30岁男性公民须履行义务兵役,服役期限为18个月,但该法律迄今未实施。修订后的《兵役法》将服役期限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以提升兵员素质与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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