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黑手党”丑闻 | 伍氏兄弟:若同意股权安排条件 “张梁称可叫停调查”

(吉隆坡22日讯)针对“企业黑手党”风波,银丰集团联合创办人伍氏兄弟,被指曾获开出条件,声称只要同意公司股权安排,即可“叫停”反贪会调查。
根据英文财经周刊《The Edge》的报道,在这份于周二在地庭宣读的警方报告中,伍氏兄弟声称,若胞兄伍士超愿意接受其股权争议中的条件,便可停止反贪会对他展开的调查。
这份报告是由伍士超及其胞弟伍士宏的代表律师拿督阿米尔韩沙,在庭上盘问控方证人期间曝光,引发关注。
兄弟被控涉不诚实挪用公司资产
伍氏兄弟于2023年3月14日被控涉嫌不诚实挪用公司资产,即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下,诱使一名联昌银行职员,把一辆属于公司的丰田Vellfire休旅车注册在伍士宏名下,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上述警方报告是由伍士超于2023年3月报案,并在控方证人,即其公司前主席兼联合创办人拿督黄志雄接受盘问时曝光。
报告指出,伍士超于2023年2月4日在Publika购物商场的The Social餐厅内,与拿督张隆勉(译音)及梁胜维(译音)会面,讨论涉及双方及其胞弟的公司股权纠纷。
“在会面中,张与梁告诉我,只要我同意他们提出的和解条件,他们就会停止反贪会对我与我弟弟的调查。”
称可安排归还手机作“善意表示”
伍士超在报告中声称,对方还表示可安排反贪会归还较前被扣押的手机,作为“善意表示”。
“他们也说,作为善意,他们会指示反贪会在下周一归还我与我弟弟的手机。
“我感到害怕与担忧,因为他们间接暗示反贪会受其控制,并会听从指示或与他们在这场企业纠纷中合作。”
黄志雄:透过张隆勉认识梁胜维
控方证人黄志雄在庭上表示,他对警方报告中提及的会面毫不知情,但同意自己于同年1月17日引入梁胜维出任公司执行董事,也承认身为律师的张隆勉,并未获公司授权与两兄弟会面。
在较早前的审讯中,黄志雄声称自己是透过张隆勉认识梁胜维,但坦言并不认识该名律师本人。
此外,他否认控方指梁胜维是在Publika会面前的一个月被安排进入董事局,以策动“敌意收购”并排挤伍氏兄弟的说法。
承认未审查梁胜维背景
不过,他承认在推荐梁胜维加入董事局前,未有进行背景审查,惟他不认同这已构成严重疏忽。
这起所谓的“企业黑手党”风波是在2月12日彭博社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报道披露,一个由多名商界人士组成的网络,包括梁胜维与张隆勉等人,涉嫌介入企业控制权争夺。
报道引述消息人士称,该网络与部分执法单位合作,透过对目标公司关键人物提出投诉,引发反贪会调查,以削弱其地位,进而为管理层或股权变动制造机会。
伍氏兄弟的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在盘问中也提及银丰集团曾对两兄弟提出民事诉讼,而两人也提出反诉。
黄志雄确认,有关涉及丰田Vellfire休旅车的民事案件已撤销并达成和解。
针对此事,承审法官罗斯里阿末询问,既然民事纠纷已解决,相关问题是否已不再构成争议。
副检察司罗振豪(译音)则回应说,控方知悉民事和解,并指两兄弟早前已向律政署提交陈情信,寻求撤销控状,但律政署已于上月回复将继续提控。
“不过,他们仍可再提交新的陈情信。”
反贪会前主席兼伍氏兄弟的另一名代表律师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表示,辩方将于下月再次向律政署提出陈情信。
案展6月9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