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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〡警官:告知致死2警后 嫌犯母称好 父遗憾未同行

(吉隆坡17日讯)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高庭续审,第5名控方证人、柔佛警察总部警官卡西迪供证时指出,他在突击嫌犯住家时,近距离清楚听见嫌犯母亲在得知袭击事件后回应“很好”,父亲则表示遗憾未被邀一同参与。

他说,当警方告知袭击导致两名警员及袭击者死亡后,嫌犯母亲说:“Alhamdulillah, 很好(baguslah tu)”,父亲则说:“我只是遗憾,因为他没有邀请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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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控官洛曼附加提问下,证人进一步确认,当时他与对方距离很近,是在屋内面对面情况下听见相关谈话,能够清楚辨认有关对话。

卡西迪也是本案负责逮捕行动的警官;他在案发当日也曾随支援部队前往现场。

他供称,案发于2024年5月17日凌晨约3时30分,警方接获指示前往柔佛乌鲁地南警局,现场发现3具尸体,包括两名警员及一名相信为袭击者的男嫌犯。

他说,警方随后通过一辆红色本田摩多追查身分,确认袭击嫌犯为拉丁鲁曼,并锁定其住址位于乌鲁地南甘榜双溪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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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5人 搜获气枪

他指出,警方于同日上午约7时展开突击,在有关住家内逮捕包括嫌犯父母及3名兄弟姐妹在内的5人。

证人说,在屋内搜获多件物品,包括数支气枪、PVC管,以及多本书籍,其中包括可兰经及一本书名为《Al-Jihad Sabiluna》的书籍,同时起获多部手机。

第3证人供证遭质疑

另外,上周五供证的第3名控方证人、24岁的莫哈末法尔汉由于涉及在扣留室与第一和第二被告的对话内容,辩方对此提出质疑,并申请调取闭路电视录像及扣留记录,以确认被告是否确实被安置在同一扣留室。

辩方律师法依沙拉曼指出,有关对话属于案件核心议题,而非单纯攻击证人可信度,因此需取得客观记录佐证。

控方则认为该事项仅属附带问题,不应影响审讯进程。

法官努鲁胡达努莱妮表示,辩方需提出正式申请,并说明相关证据的关联性。

第4证人文件待送达

控方随后原拟传召第4名证人(SP4),一名女警官,但辩方指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到证人陈述书,因此反对即时供证。

法官指示控方确保相关文件送达后,才继续处理该证人。

法官宣布,案件展延至本月24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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