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实在好到,不得不愿赌服输的把猎菇行动彻底放弃——谁赢得过老天爷不是? 大概钻野林子已成了习惯,所以每天傍晚吃过晚餐后,一大家子牵著屁孩毛孩,统统向绿荫道奔去,顺便消消食这样。 我没有把自己想像成是个Forager。 但被春天花粉炸弹轰炸得,天天活在抓狂的节奏中。不但擤出鼻血来,连环炮的喷嚏都带出血丝那种程度。 正常人家是无关痛痒,咱们有花粉症的,却是五官痛痒。有时恨不得把眼珠和鼻子都给抠了下来。 即使吃抗敏药,也仅稍微减轻一点痛苦而已。 所以不是越想越不甘心,冒著被宝爸妈两公婆在背后翻白眼的嫌弃,遂摩拳擦掌的忍不住又出手了——挖野葱!(反正不用钱不是?) 野葱比较好辨认,一片爬地的植被杂草中,它忒高草一等,一眼即瞧见。如果不肯定,折断一根嗅嗅就自然肯定了,那有一股韭菜的浓郁味道。 那也是造就孤陋寡闻的老凉,一直认为它是野韭菜的错误代码。 那天适逢一个友善的邻居遛毛孩走过,见老凉蹲在地上扒拉著,遂礼貌性的随便应酬了一句:“挖野葱啊,这是个好料。” 老凉:哈哈哈……(好料你也不青睞不是?虚假。) 这个野菜,样子像葱,是中空心的,挖起来有颗钝头如葱头,但却随了韭菜的气味。至於吃起来的口感嘛,嗯,不切成碎细难以吞嚼。 宝妈大概是从宝爸那儿听来,遂先警告老凉,那是种十分硬核难消化的纤维,极可能引发肠胃不适……潜台词就是,别吃出毛病来才好。 老凉又不傻,仅是想吃报仇罢了,可没想把自己吃出病来。 所以看到遍地的巴古菜,老外叫Fiddlehead的蕨菜嫩芽,直接跳过——听说这种野菜带毒性吃多了甚至会致癌。 (光明日报/副刊专栏‧作者: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