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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律政司撤扎希案违宪损公益 律师公会入禀司法检讨

(吉隆坡10日讯)大马律师公会抨击律政司,在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案中作出“无进一步行动”(NFA)的决定,不理性、不合理,且违背公共利益。

律师公会在最新一轮司法检讨申请中,寻求撤销律政司的这项决定,尽管案件审讯已进入后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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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律师公会还要求法庭宣告,律政司于1月8日透过媒体声明宣布的“无进一步行动”决定属无效及违法。

律师公会表示,有关决定已超越联邦宪法第145(3)条及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所赋予律政司的权限。

这个代表著西马近2万5000名执业律师的法定组织亦要求高庭发出强制令,指示律政司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A条行事,恢复对扎希的贪污案件审讯,或重新提出控状。

此外,律师公会还要求法庭命令律政司披露所有相关资料、文件、理由、依据及细节,以说明作出有关“无进一步行动”决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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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申请由律师楼Abhilaash Subramaniam & Co入禀吉隆坡高庭,并将律政司及阿末扎希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申请副本送达律政署

据了解,未密封的申请副本已送达律政署。

在申请文件中,律师公会指出,有关“无进一步行动”决定与审讯法庭于2022年1月22日作出的裁决相悖,当时法庭裁定控方已证明对阿末扎希的表面罪名。

律师公会亦主张,有关决定违背公共利益,将导致此前投入于案件中的大量司法时间、资源及公共资金付诸流水。

新任律师公会主席阿南德已就此申请宣誓支持文件。

高庭是于2023年9月4日批准阿末扎希在47项贪污、洗黑钱及刑事失信控状中,获得“释放但不等同无罪”裁决。

今年1月,律政司表示,在反贪会完成调查后,证据不足以继续推进控状。

在较早前于2023年12月提出的申请中,律师公会曾向高庭申请准令,以挑战律政司为阿末扎希申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决定。

惟高庭法官拿督阿玛吉星于2024年6月27日驳回申请。律师公会随后提出上诉,有关上诉本周稍早已在上诉庭开审,并将于4月15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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