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0日讯)逾50名蒙面男子早前涉嫌砸毁蕉赖一间娱乐中心,他们当中的34人,周五在推事庭面对持械骚动罪名时俯首认罪,32人各被判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4个月替代;另有两名年仅19岁的被告,则各别被判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3个月替代。
34名被告是在通译员宣读他们的控状后,在推事法依扎诺面前一致承认有罪。
2名19岁被告罚款2千
根据控状,所有被告被控在2026年4月5日晚间约7时30分,于吉隆坡蕉赖一间娱乐场所参与骚动,期间手持可用来攻击及致伤他人的武器,包括枪械、弹药、爆炸物、木棍及石头等物品。
他们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4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法哈娜副检察司披露,此案涉及人数众多,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促请法庭给予相应刑罚,以起警惕作用。
所有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阿里芬在求情时表示,34名被告的年龄介于19至57岁,职业背景不同,包括餐厅助理及网卖工作者等。
他指出,所有被告在案发后都被警方扣留5天协助调查,均属初犯,并已认罪,节省法庭时间与资源,案件无需进入审讯阶段,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3人再控涉毒罪
“所有被告在调查期间也配合警方调查,对自身行为深感后悔并向社会道歉,恳请法庭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另一方面,其中3名被告的尿检不过关,对毒品呈阳性反应,因此,另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控,他们否认有罪。
推事批准他们各以1500和1700令吉不等保外候审,并择定6月22日过堂,以等待病理检测报告出炉。
34被告衣遮脸避开镜头
34名被告是于早上11时21分在吉隆坡突击队伍的押送下,抵达吉隆坡法庭。甫抵达,被告见到现场有大批媒体守候拍摄,纷纷以衣物遮掩模样,以避开镜头。
其中一名嫌犯疑似因脚部受伤,需乘坐轮椅出庭,并由警方另行安排的警车载往法庭。
1嫌犯坐轮椅出庭
根据报导,此案件于4月5日发生在蕉赖桑林花园一间娱乐场所。当时,数十名蒙面黑衣男子驾驶罗里撞开大门后,持武器冲入店内大肆破坏,店内房门、包厢及柜台等设备均遭损毁,另有25瓶名贵烈酒失窃,整体损失超过2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