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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40%净税收权益不变 宪法专家:当前程序聚焦评估与协商

(吉隆坡8日讯) 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指出,沙巴享有40%净税收的宪法权利依然受到保障,目前的法律程序重点在于确保评估、协商及支付过程能够准确且公正地进行。

他强调,上诉庭批准联邦政府的申请,允许暂缓执行沙巴应享有40%净税收的庭令,并不代表否定了沙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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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他认为此举将给予联邦政府更多时间,通过正确机制来确定应支付的金额。

“沙巴确实有权享有这40%(净税收)……上诉庭并未否定沙巴的权利。基本上,此举是为了给予联邦政府更多时间进行协商、评估和支付。”

他昨晚接受马新社电视节目《Bernama World》连线访问时,如是表示。

他指出,联邦政府并未否定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和112D条文下赋予沙巴的权利,即沙巴有权获得相对于1963年基准年,联邦政府在该州所得净收入增长额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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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涉及复杂的财政争议,目前需要时间处理,而有关条文经常被误解。”

他解释,该项权利是针对“收入增长额”,而非“总收入”,且需扣除额外项目,即沙巴先前已收到的金额获准扣除。

“因此,联邦宪法规定必须进行结构化协商和定期审查,联邦政府需要与沙巴坐下来和谐谈判应付的金额……且每五年必须进行一次定期审查。”

他说,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委任独立评估员,而过去的做法可能未完全符合宪法要求。

“出于不明原因,马来西亚的收入预算不再被清晰划分,因此从1974年至2021年,婆罗洲各州仅领取固定金额的年度拨款。”

展望未来,赛沙林乐观认为,根据宪法原则解决此课题将强化大马的联邦制度。

“一个忠于诞生其宪法的联邦制度,将有更好的机会继续生存与发展。”

他指出,虽然其他州属也可能提出类似要求,但必须以宪法条文为依据,并通过正确的法律程序取得支持。

去年10月17日,亚庇高庭裁定,联邦政府未能履行在1974年至2021年期间支付沙巴40%净税收已经违宪。

当时,高庭谕令联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在90天内重新审查应支付金额,并在180天内达成协议。

上诉庭前日批准了联邦政府的申请,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亚庇高庭的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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