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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发布视频辱元首首相 单亲妈被控不认罪

(新山7日讯)涉嫌在TikTok发布视频,诽谤及侮辱柔佛王室、首相、柔佛州总警长、伊斯兰和相关单位的巫裔单亲妈妈今日被控,但是她不认罪。

被告是49岁的努鲁胡达,她面对两项触犯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涉及蓄意使用网络服务创建色情、虚假等威胁的言论)条文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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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法官莫哈末阿兹哈把案件定于5月8日过堂。

法官允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若被告持有护照,也得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每个月到邻近的警局报到,以及不能干扰证人。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意识清醒下,于名为“ratunurputeribalqis”的TikTok帐户贴文,指“我是第17任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和国内各苏丹的教师”,意图干扰他人。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意识清醒下,于名为“ratunurputeribalqis”的TikTok帐户,发布有辱我国和汶莱苏丹的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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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住在新山一座公寓的男子,于3月27日下午4时读到这两则贴文。

触犯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者,可在同法令233(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坐者最多两年,或两者兼施。

若被告在定罪后仍继续有关行为,可每天罚款5000令吉。

主控官莫哈末阿法达兰副检察司请求法官,允准被告由两名本地人,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努鲁希达雅请求法官降低保释金额,因为被告以顾问身份工作,月薪只有3000令吉,且需要抚养一名16岁的孩子。

柔佛州警方于3月31日,在新山绍嘉纳花园逮捕包括被告在内的1男2女,他们的年龄介于17至49岁;另外两人是被告的17岁女儿和哥哥,他们已获释并转作控方证人。

警方在3人被捕后,二度向法庭申请延扣,第一次获准延扣4天,第二次获准延扣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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