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大女婴命丧托育中心案 前保姆疏忽致死判监5年

(八打灵再也6日讯)3个月大女婴命丧托育中心案,法庭裁定前保姆疏忽致死罪名成立,判监5年,即日入狱。
地庭法官莎丽查今日宣判,在辩方未能提出合理疑点的情况下,54岁印尼籍被告慕雅蒂被判罪名成立,且须从定罪日起服刑。
根据《每日新闻》的报道,除监禁的刑罚外,法庭也谕令被告在服刑后,须接受为期3年的良好行为保证,并需由两名本地公民担保及缴付5000令吉抵押金;同时,她须在6个月内完成120小时社会服务,上述附加刑罚皆须在被告完成监禁后执行。
被告的代表律师巴德鲁在求情时指出,被告在调查及审讯过程中全程合作,且属初犯,并指其家庭经济拮据。
他说,被告的丈夫为62岁保安员,月薪不足2000令吉,被告于2023年10月10日案发后已无工作,丈夫需独自抚养3名亲生子女及1名养子。
不过,主控官阿末洛克曼则要求法庭施以重判,以反映婴儿丧命的严重后果,并对社会起到警惕作用。
暂缓刑罚遭驳回
在庭上,辩方也申请暂缓执行监禁刑罚,但遭控方反对。
地庭认为,被告以拟提出上诉为由要求暂缓执行刑罚,但这不足以构成暂缓执行刑罚的理由。
法官指出,被告为初犯、按时出庭及持续更新逗留证件等,皆不属于特殊或例外情况,不足以让法庭批准暂缓执行刑罚。
针对辩方提出2001年儿童法令中“照顾”与“疏忽”字眼的法律诠释问题,法官表示,相关字词并无特定法律定义,也须依据个案事实判断。
“基于上述理由,法庭认为不存在任何特殊情况可支持辩方要求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被告须即时服刑。”
根据控状,被告身为受害女婴卡西奥莉亚的照顾者,因疏忽行为导致婴儿死亡。
本案是于2023年10月10日早上9时40分,在哥打白沙罗一间托儿所发生,被告被指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