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怡保6日讯)苦等警方多年执行联邦法院寻女庭令未果的印裔妇女英迪拉,今日在怡保高庭进行失踪幼女帕姗娜成年前的最后一次司法监督;高庭谕令警方立即采取行动,并限期两个月内取得关键资料,以推进寻找帕姗娜下落的调查工作。
高庭限两个月取得证据
主持司法监督程序的法官拿督诺莎丽达阿旺将下一次聆审定于今年6月25日,并指示警方届时须就相关争议事项作出明确交代。她强调,届时必须对所提出的问题有答案。
英迪拉今早抱着代表幼女帕姗娜的玩偶泰迪熊,在英迪拉行动小组(INGAT)主席阿伦多拉沙米及27岁儿子加兰迪尼斯陪同下,前往怡保高庭出席聆讯,并由律师拉杰纳加拉詹代表;联邦代表律师莎菲雅奥玛及阿菲再纳阿比丁则代表全国总警长及大马皇家警察出庭。
莎菲雅奥玛指出,警方已展开多项调查工作,包括对闭路电视画面进行法证分析,以及追查莫哈末利端的财务交易。她表示,有关指称莫哈末利端到油站加油的画面,由于无法清晰辨识人脸、车牌及其他关键特征,因此证据价值有限。
她证实,警方曾就相关交易向公积金局查询,但该机构以涉及受保护的会员资料为由,拒绝提供任何信息,强调在未获当事人同意下不得披露。
“根据警方今早取得的吉兰丹州卫生局资料,也未发现与莫哈末利端相关的医疗记录或就诊报告。”
律师质疑警调查搜寻成效
另一方面,拉杰纳加拉詹在庭上指出,警方最新提交的宣誓书与过往文件存在不一致,质疑调查准确性及过去17年搜寻成效。
他说,最新宣誓书仅提及一宗2025年10月24日的加油记录,而早前文件则列出多个日期。此外,时间记录也出现出入,早前资料显示为下午12时57分,最新文件中却为下午1时34分。
他质疑警方未能获取公积金资料的说法,并指相关人士虽被列为通缉犯,却似乎仍过着正常生活,包括拥有两辆车、接获交通罚单、提取公积金,甚至疑似使用100令吉关爱基本援助金(SARA)及“仁政昌明RON95汽油补贴”(BUDI 95)。
“在没有任何限制或压力的情况下,我们有理由相信警方并未真正展开搜寻行动。”
英迪拉的幼女帕姗娜将于4月8日年满18岁。随着她即将成年,案件也将进入关键阶段;一旦帕姗娜年满18岁,英迪拉将无法再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要求当局协助她与女儿团聚。
原名柏南那登的莫哈末利端,是于2009年3月改信伊斯兰后改名,并在英迪拉不知情下擅自为3名子女改教,再于2010年带走幼女柏姗娜。
怡保高庭2014年谕令莫哈末利端把柏姗娜归还给英迪拉,可是当事人违反庭令,导致法庭发出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