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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入侵他人电子钱包账户 男子不认罪保外

(吉隆坡6日讯)一名男子涉嫌未经授权试图入侵他人电子钱包账户,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案件择定5月11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沙威斯瓦兰(48岁)被指于去年1月11日在吉隆坡冼都一带,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电脑操作,试图获取他人电子钱包账户的使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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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应用程式为Merchantrade Money电子钱包,储存在一部手机设备内,并绑定特定手机号码。

被告因此抵触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第3(1)条文,并可在第3(3)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沙威斯瓦兰否认未经授权入侵他人电子钱包账户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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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阿妮斯哈基玛副检察司建议法庭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同时附加条件,包括不得干扰控方证人,以及每月向警方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被告代表律师姆鲁甘求情指出,作为家庭支柱的被告,需抚养尚在求学的孩子及父母。

“我的当事人也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包括自行前往警局录供及出庭应讯。”

他说,其当事人无潜逃风险,亦无前科,因此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及免除附加保释条件,以减轻其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法官伊兹拉里占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案件择定5月11日过堂。

根据案情,报案人是Merchantrade Asia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他怀疑,有人试图通过其手机号码非法接管或入侵他的电子钱包账户,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或个人蒙受损失,因此向警方报案,要求展开调查。

本案查案官为王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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