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日讯)近期频传醉驾与毒驾事故酿命,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认同,现行刑罚不足以产生震慑力,且应全面检讨并加重相关法律制裁。
她指出,特别是涉及致命车祸的醉驾案件,现有刑罚与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相比,明显偏低,难以有效遏止悲剧重演。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阿莎丽娜今日出席“2026年英联邦法律教育协会(CLEA)大会”并致词后,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认为,有必要重新检视现有的法律,特别是涉及醉驾导致死亡事故的规定。
“在刑罚方面应该怎么做?相关部门或需检讨现有法令,并可提呈国会进行修订,以施加更严厉且相称的刑罚,但这取决于有关部门。”
她认为,唯有让人民清楚看到更严重的刑罚,才能产生警惕与恐惧心理,从而减少违法行为。
“若刑罚过轻,民众可能会觉得只需缴付罚款即可了事,例如罚款5万令吉,最后还能折扣至2万令吉,这或许就是社会的观感。”
她指出,从法律实务角度来看,部分民众对违法行为的警觉性,往往需要透过更严格且明确的法律条文来提升。
“有时候,我们必须清楚向人民说明法律后果,甚至透过修法加重刑罚,若罚款过低,他们会认为这是可以承担的代价。”
根据现有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任何人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并涉及导致他人死亡的车祸,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至15年,以及罚款5万至10万令吉。
若属重犯,刑罚将加重至不少于15年及不超过20年监禁,并处以10万至15万令吉罚款。
交通部长陆兆福早前指出,该部正拟定进一步修订上述法令第44条文的建议,包括强制肇事者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并配合监禁刑罚一并执行。
事实上,这项法令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20年,当时涉及第41至第45条文,以提高相关刑罚与罚款额。
另一方面,近期一宗涉及醉驾与毒驾的致命案件也引起关注,一名28岁实验室助理沙迪甘纳巴蒂,日前被控于巴生拉也西路撞死一名摩托车骑士。
他涉嫌在酒精及毒品影响下驾驶,并于上周日约上午11时47分,导致33岁的阿米鲁死亡,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若未被判死刑,也须施以不少于12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