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日讯)全国总警长秘书处反洗黑钱罪案调查组主任拿督法兹里山说,早前被传召协助调查“企业黑手党”丑闻的41名人士,当中并没有反贪污委员会的官员。
与此同时,被指为“企业黑手党”的商人陈文龙,在去年12月获警方保释后数日,已离开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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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新海峡时报》引述法兹里山指出,警方在调查过程中也不曾传召任何反贪会官员。
不过,他基于案件尚在调查中,拒绝对此发表更多谈话。
护照未被扣保释后离境
此外,消息指出,陈文龙曾被警方延扣3天助查案件,由于护照未被扣押,使得他在获警方口头保释后顺利离境,并且未如期返马协助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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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早前报道,反洗黑钱罪案调查组经过8年搜证,于去年10月展开的“维京行动”中逮捕包括陈文龙在内的10人,并扣查及冻结了总值超过4亿7000万令吉的资产助查。
经警方调查显示,这个犯罪集团所抵触的罪行包括违反1951年借贷法令,身陷合约金额造假及恐吓借贷者;此外,也违反了2007年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176条文,涉嫌操纵股市,同时也违反2016年公司法。
警方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4(1)条文展开调查,目前已传召41人录供助查。
目前人在海外的陈文龙多次发表文告,期间声称自己是“企业黑手党”的受害者,更被长期施压及骚扰,最终被迫支付一笔950万令吉的“服务费”予一名蓝眼议员,引起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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