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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会:扣3少年违儿童法令 SOSMA应废相关条文

(八打灵再也9日讯) 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儿童事务专员办公室强调,儿童不应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拘留。
“该法令允许在没有司法监督的情况下进行拘留,这不符合公认的儿童权利保护标准,因此任何允许在该法令下拘留儿童的条文,都应被全面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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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公室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警方分别于2月14日及15日展开特别行动,共有6人在SOSMA下被拘留,当中包括3名儿童,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令》(611法令)第84(1)条文。
“该条文规定,被捕的儿童必须在24小时内被带往儿童法庭。此外,该法令第83(1)条文规定,在涉及儿童的逮捕、拘留及审讯事宜,儿童法令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未能遵守这项关键保护机制,即侵犯了儿童权利。”
该办公室于2月26日收到相关投诉,并分别于3月2日及5日联系大马皇家警察,要求探访涉案儿童,以确保他们在拘留期间的权利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