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6日讯)以出租房子广告招徕租客,一名甫坐完月子的23岁大马华裔女客工在付订金后,即遭骗子以各种名目及手法,包括诬陷洗黑钱、威胁烧房子、发律师函及诬赖事主等,骗取逾2万令吉。
女客工是通过社交媒体租房专页,在新加坡寻找租房时,在未看过租住的房间前,向“屋主”和“小叔”先后支付共1250新元(约3860令吉)的订金,此后便接到几组陌生新加坡号码,对方以不同身份和名目向她诈财。
未看屋先付订
过程中,总共被骗走2500新元(约7726令吉)的事主接获律师函,还被威胁烧房子还钱等,她察觉有异,先后在新加坡和大马报警。
来自哥打丁宜的事主黄筱涵(销售员)今日在邓列康柔佛团队公共投诉与服务组主任林道祥,及协调员洪敦集的陪同下向媒体说,她在新加坡工作几年,之前是经过友人介绍租下房间,租约到期后,她于2月杪在脸书的出租房子专页搜寻房源,在一则“石龙岗有房出租”的广告中,与自称是“屋主”的女子通过WhatsApp联系。
“对方说房间很抢手,我可先付1250新元订金,我便照做;两天后,对方称有另一名潜在租客能付一个月订金和一个月房租,若我能付全款就把房间租给我。讨价还价下,我先汇了800新元给对方,并答应在看房后付余款。”
“翌日,我尝试联系女屋主不果。随后联络上另一名自称是女屋主小叔的男子,后者称嫂嫂孩子生病,所以联络不上。男子要求我付余下的450新元(约1390令吉),我应其要求,并发了我的工作准证和身份证给他,以定制合约。”
她续说,该名男子称,她的钱汇入仲介的户头后,仲介无法取出户头里的7700新元(约2万3800令吉),对方怀疑她洗黑钱才导致户头被冻结,威胁她交出这笔钱,否则就发律师函告她。
阿窿诬蔑骗钱
黄筱涵说,她接到律师函,便在新加坡报警,警方证实律师函没有注册公司号码,是一封伪造的律师函。随后她返马时,在新山关卡接获另一组新加坡号码指她借大耳窿企图要跑路的讯息,讯息中包含她的住家视频、身份证和工作准证的照片,威胁她还钱,否则纵火烧住家。
当天,她就此事在哥打丁宜警局报案,岂料,傍晚再接到另一个电话,对方称自己是阿窿,呵斥她和员工合伙骗取450新元,后又称自己是阿窿跑腿,要她赔偿1500新元(约4635令吉),她的住家即可免遭纵火。
女事主说,为了躲避骚扰,她封锁所有号码,事后听取林道祥的建议解封,这几日再也没有接到这些电话。
她说,所幸这件事暂时未影响家人,但经过这件事,她会更加谨慎,尤其在网上租房子。
林道祥促请新马警方高度关注社交媒体上广告诈骗的问题,并呼吁民众切勿相信网络的广告,也勿轻易汇款给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