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4日讯)男子弑母并把遗体弃入住家化粪池的骇人命案,联邦法院今日怒斥被告弑杀生母行径“残忍且不人道”,并驳回其最终上诉后,维持上诉庭监禁40年及鞭笞12下的刑罚。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领衔的三司,一致驳回被告莫哈末菲道斯的上诉,维持上诉庭于2024年8月26日所裁定的刑罚。
旺阿末法立在宣读裁决时说,被告所犯下的罪行极其残忍,因为他杀害的是赋予他生命的母亲。
“这是一项令人发指、卑劣至极的罪行,从被告犯案的方式,以及把死者遗体弃置在化粪池中的行为,进一步加重了案件的严重性。
“鉴此,本庭驳回上诉,维持上诉庭所判处的刑罚。 ”
另两名联审的法官分别是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欣韩沙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柯林。
北海高庭是于2022年4月15日,裁定莫哈末菲道斯谋杀罪名成立,判处他死刑。
莫哈末菲道斯在五名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他被控于2018年9月9日早上6时30分至晚上8时之间,在槟城浮罗山背住家内杀害63岁母亲法丽达。
法丽达遇害后被报称失踪,其遗体最终被发现弃置在屋后的化粪池内。
上诉庭之后改判被告从2018年9月25日被捕之日起监禁40年,并鞭笞12下,取代原有的死刑判决。
在法院宣判前,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古马兰德兰在求情指出,其当事人已对所犯行为感到懊悔,要求法庭减轻刑罚。
不过,副检察司莫哈末再因反驳说,上诉庭所判处的监禁及鞭刑并不过重,并促请法庭基于公共利益维持原判。
他指出,虽然被告已获得兄弟姐妹们原谅,但他们同样是社会的一分子,而社会必须对此案得到明确且有力的讯息。
“被告不仅杀害自己的母亲,还将母亲的遗体弃置在化粪池中长达约7天,遗体被发现时已严重腐烂并布满蛆虫。 ”
他补充,此案经过完整审讯过程,被告在审讯期间并未表现出悔意,甚至在犯案时,曾两度攻击死者。
“死者的身体、头部、脸部及四肢皆有刀割及刺伤痕迹,遗体在化粪池内放置6至7天后已严重腐败。”
他认为,法院不宜再进一步减轻上诉庭所判处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