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3日讯) 怀胎7个月不幸流产,年轻未婚妈妈因过度悲痛,私自将夭折的男婴埋葬于住家附近丛林,孰料此举触犯法律。被告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后,被判处罚款4000令吉。
这名24岁的华裔女子被控于今年1月28日,在马当玛丽哈花园附近的丛林埋葬婴尸,抵触刑事法典第318条文。在此条文下,任何人秘密掩埋或以其他方式抛弃婴儿尸体,无论婴儿死于出生前、中或后,均属犯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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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由符祥威及吕柔媛两位律师代表出庭。
据了解,事发当天被告在浴室连打数个喷嚏后意外流产。惊慌失措的她,当下未将此事第一时知告知男友及同住的兄长,而是过后独自抱着已无气息的儿子前往邻近丛林埋葬。
据悉,被告在埋葬儿子时,还播放佛经为其超渡,并在现场陪伴半小时才离去。次日,她因身体虚弱前往医院就医,院方得知情况后报警处理,被告这才惊觉私自埋尸已涉刑事责任。
符祥威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在流产后患上产后忧郁症,长期失眠并因无法保住孩子而内疚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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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在判决时表示,尽管同情被告的遭遇,但私自处理婴尸确已触法。经综合考量后,裁定被告无需服刑,唯须缴付4000令吉罚款。
符祥威借此案例提醒大众,若发生类似不幸事故,应立即联系医院并呼叫救护车,将产妇与夭折婴儿一并送院检查及处理,切勿私自安葬。
他也对推事在听取辩方极力求情后决定从轻发落表示感谢,使被告得以免受牢狱之灾;同时,他也希望社会大众能引以为戒,避免重蹈复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