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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起诉纳吉案〡称不知4200万发放事宜 前董事否认致公司损失

(吉隆坡2日讯)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拿督莫哈末阿兹哈否认,其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曾导致公司蒙受损失。

现年71岁的阿兹哈今日在高庭聆审时表示,他并不知悉有关4200万令吉款项的发放事宜,也未在任何相关时段授权任何交易或接触SRC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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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SRC国际公司及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GMSB)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案,接受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时,这么指出。

针对纳吉指包括他在内的SRC前董事违反法定及受托责任的指控,阿兹哈指出,有关资金发放及相关交易并非在其个人知情范围内,他也未曾参与或涉及其中。

“尽管有关交易及资金发放发生在我担任董事期间,但在所有相关时段内,并不在我个人知情范围内,我也未曾参与或涉及其中。因此,对于不在我个人知情范围内的事项,我不可能违反我的法定及受托责任。”

阿兹哈也是本案所列第三方之一,他说,他加入SRC后,作为首席执行员的具体职责,是落实及执行此前确认的三个项目中的两个,即沙巴天然气管道计划及半岛管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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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获得首相署批准两项计划继续推进后,我受邀加入SRC。当时我意识到,聂法依沙(SRC前首席执行员)在SRC的设立过程中扮演了非常关键的角色。”

“在我加入SRC之前,来自退休基金公司(KWAP)的40亿令吉贷款已经进入SRC账户并已转出。在那时候,众所周知,聂法依沙在促成有关情况方面扮演了关键角色。”

阿兹哈也忆述指,在他担任董事期间,所有财务事项皆由聂法依沙向SRC董事局汇报,当时后者已接任首席执行员一职。

SRC及Gandingan Mentari于2021年入禀上述民事诉讼,寻求法庭宣判纳吉须为4200万令吉负责,并就不当得利、蓄意协助、不当行为及滥权等索偿。

此案由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审理,案件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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